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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下线的保护问题

发布于:2005-01-17 17:20:17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复制转发]
规范要求:“在易受机械损坏和防人身接触的地方,地面1。7M至0。3M的一段接地线应暗敷或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保护设施”。
但“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我们该如何保护???

全部回复(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ldm1990
    ldm1990 沙发



    回答倒简单!可规范又如何解释?
    2005-01-21 15: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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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ldm1990
    ldm1990 板凳
    钢结构厂房,其钢柱应属于人员易于接触的部位。 该如何保护?
    2005-01-20 19: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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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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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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