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水利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讨论]低坝工程防洪标准的问题

[讨论]低坝工程防洪标准的问题

发布于:2004-03-28 22:16:28 来自: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6 1855 [复制转发]
请问各位高人《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中是否有和《防洪标准》(GB50201-94)一样的关于低坝降低防洪标准的条文说明,一个工程的洪水计算实在是过不了了

全部回复(6)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wyhuifei
    wyhuifei 沙发
    头痛
    2004-07-11 16:42:11

    回复 举报
    赞同0
  • 白水
    白水 板凳
    2、3楼说得对。这是进了强制性条文的。要在规范上做文章很难,只能在计算中做文章了,哈哈。
    2004-07-09 18:37:09

    回复 举报
    赞同0
  • chutao1976
    chutao1976 地板
    允许越浪的堤防可以降低安全超高!!
    2004-07-08 22:03:08

    回复 举报
    赞同0
  • 好事者
    好事者 4楼
    《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中写明: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库,应当予以降等:
      (一)因规划、设计、施工等原因,实际工程规模达不到《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规定的原设计等别标准,扩建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二)因淤积严重,现有库容低于《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规定的原设计等别标准,恢复库容技术上不可行或者经济上不合理的;
      (三)原设计效益大部分已被其它水利工程代替,且无进一步开发利用价值或者水库功能萎缩已达不到原设计等别规定的;
      (四)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能满足《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规定或者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除险加固经济上不合理或者技术上不可行,降等可保证安全和发挥相应效益的;
       (五)因征地、移民或者在库区淹没范围内有重要的工矿企业、军事设施、国家重点文物等原因,致使水库自建库以来不能按照原设计标准正常蓄水,且难以解决的;
       (六)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工程破坏,恢复水库原等别经济上不合理或技术上不可行,降等可保证安全和现阶段实际需要的;
       (七)因其它原因需要降等的

    请详查《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
    2004-03-30 20:16:30

    回复 举报
    赞同0
  • ahoo21c@sl
    ahoo21c@sl 5楼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中对山丘区上下游水头低于15m,坝高低于10m,按照平原区水库对待。这样相当于降低了洪水标准。
    2004-03-29 11:17:29

    回复 举报
    赞同0
点击查看全部回复(6条)
评论帖子
评论即可得
+1经验值
+10土木币

请先 登录,再参与讨论!

相关推荐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返回版块

4.54 万条内容 · 152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求助]工程上计算管路损失的问题

工程上计算管路损失时,钢管、铸铁管、混凝土管及玻璃钢管的糙率通常取值为多少合适?请各位大侠指教。

请选择删除原因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