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业污水的来源
(1)场区生活污水;
(2)循环冷却水排污;
(3)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水 ;
(4)纯水站外排浓盐水 。
2、工业污水传统处理工艺
3、工业污水“零排放” 要求
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趋严,各地工业园区废水排污指标的限额、限量,造成一些工业园区、企业的生产废水无法排放,污水“零排放”的概念便在行业内应运而生。
污水“零排放”是指企业或主体单元的生产用水系统无工业废水外排 。
4、污水中污染物的去向
(1)资源回收,重新用于生产;
(2)做为其他行业的原材料进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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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初期雨水收集池与事故池区别分析设计从业者们一直有一个疑问:初期雨水收集池与事故池是否可以共用?毕竟对于甲方来说,肯定是希望尽可能减少投资,能省则省。对于这个问题,首先并不是所有工业厂区都需要同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池,必须根据不同的项目特点、行业标准来执行,不同时设置也就不存在共用的问题。 根据相关标准,同一个厂区需要同时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池时,就需要考虑能否共用的问题了,我们必须明确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池的设置目的是什么?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目的之前已经讲过——正常生产运行状态下,收集暂存工业厂区污染区域的降雨初期雨水,以实现雨水的清污分流。而事故池是收集工业厂区事故状态时或者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泄漏物料(或废液)、消防废水和事故时雨水,以防止事故水外泄污染水体环境。事故池平时处于闲置常空状态,在发生事故时才使用,属于备用应急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非雨季也是基本处理闲置状态,但雨季会经常使用,属于常规污染防止设施。由此可见,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池,环境要求不同、运行功能不同、涉及内容不同、设计标准不同,理论上就是不可以共用。试想,如果共用,非事故状态下,皆大欢喜;但如果下雨的同时厂区内发生事故状态液体怎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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