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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已有8地发布报名通知!

发布于:2022-08-26 09:30:26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0 3

来源:造价工程师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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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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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大叶来啦~ 又来了 4 个报名消息: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发布 《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社局 发布 《关于天津市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人事考试网 发布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社局 发布 《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31日9∶00—9月7 日16∶ 00


资格核查时间

9月8日16:00截止


缴费时间

2022年9月9日9∶00—9月16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3日14∶05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3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须在答题卡所有页规定位置填写考生信息;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须规范填涂,以免影响考试成绩。

应试人员只允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市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应试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查询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爱山东APP办理邮寄。


四、报考条件


(一)级别为考全科(四科)的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2个基础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的考试。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

(四)“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 https://www.mohurd.gov.cn/jigou/sjjg/jgrss/rssgzxx/202107/20210702_250658.html )进行查询。应试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时间,须在专业评估有效期内,即符合“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条件。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1日9∶00—9月7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9月9日9∶00—9月16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已注册的应试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查结果,核查完成后方可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为减轻应试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截止时间统一定于9月8日16:00 。核查程序如下:


1.报考级别为“免二科”、“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明(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2)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仅报考增报专业的提供)。


2.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提供);


(5)一级造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仅报考增报专业的提供)。


3.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2)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3)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应试人员上传证明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五)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


(七)应试人员须在2022年11月8日9∶00至11月13日14∶05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八)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全省16市设置考区(考试地点)。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告,请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及时关注。


六、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见附件。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3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2022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9元。


八、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


附件: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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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articles/ch03528/202208/b3f568d7-9166-45f4-9a74-aaad911ac2dd.shtml


天津市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9日0:00至9月4日24:00


资格核查时间

2022年8月29日0:00至9月4日24:00


缴费时间

2022年9月6日9:00至10日16: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11月9日9:00至11日24:00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3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


11月12日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


11月12日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


11月13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客观题);


11月13日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主观题)。


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0:00至9月4日24: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报名原则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信息,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本人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照要求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线核查身份、学历(学位)信息(原则上24小时内返回核查结果),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要重新注册。


2.网上填报,诚信承诺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在线核查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实承诺的后果;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我市规定线下办理审核事宜,并配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且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3.审核流程

备注:(1)需要上传材料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29日0:00至9月4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审核部门将于2022年8月30日9:00开始对上传材料进行审核。


(2)考生修改有关报考信息请在报名结束前完成,报名结束后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在天津考区再次提交。


4.网上缴费


(1) 缴费时间


全部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 2022年9月6日9:00至10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缴纳考试费,否则报名无效。


(2)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9〕522号文件精神,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4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 2022年11月9日9:00至11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3号),将于 2023年1月底公布考试成绩 ,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 中国人事考试网 (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 成绩公布后30日 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chengji@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服务—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文件规定,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向省级人事考试机构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向应试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材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 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天津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 查询领取时间及方式。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八、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随时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通知公告”栏目,及时了解考试防疫有关内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至少于考前14天使用本人手机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聚集。


(二)请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于报考前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


(三)报考人员将照片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上的“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合格后上传。


上传照片文件应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 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 .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2018年2月22日以前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须更换照片。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报考人员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四)不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五)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六)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 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 进行缴费操作。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七)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1个月内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 天津市财政局官网 (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政务服务”按钮,在右侧“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验证码打印电子票据。

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八)报考人员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注册维护”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


(十)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15712288517(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通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9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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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tzgg4/202208/t20220824_5967193.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9日8:00至9月5日17:00


资格核查时间

2022年8月29日至9月6日17:00


缴费时间

2022年8月29日8:00至9月7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11月7日8:00至11月13日14:05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3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考试级别、应试科目及成绩管理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已调整。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级别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四)报考条件相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第二学士学位是指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取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予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属于第二学士学位。


2.关于“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是指报考人员全职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从事的非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工作年限。

取得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工作年限可累计。


3.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


4.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考试报名告知承诺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 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知以下要求: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三)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四)不实承诺的处理。


1.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报考流程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原则上只接受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广西区内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


(一) 网上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可于 2022年8月29日8:00至9月5日17: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 (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 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载)。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 填写报考信息 。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


3. 确认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进入在线核查环节。


4. 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核查通过后进入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环节。


5.选择 报名办理方式 。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


签署《告知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不须签署《告知承诺书》,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6. 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明;


(2)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3)身份证件;


(4)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或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5)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6)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7. 网上人工核查 核查时间: 2022年8月29日至9月6日17:00 。考试组织机构(所选核查点)工作人员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


全区人事考试机构(核查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二)网上缴费。


1.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29日8:00至9月7日17:00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高级社会工作师等4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0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1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为69元。


3.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jsfs.yeepay.com/xzjy-nontax-app/invoice?merchantNo=10012099137)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 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六、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 2022年11月7日8:00至11月13日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 (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七、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须严格按照最新的防疫要求(详见广西人事考试网疫情防控专栏【www.gxpta.com.cn/channels/43.html】)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考试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携带有效临时身份证或广西区内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为客观题科目,填涂作答使用2B铅笔,因考生本人不规范填涂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成绩发布及考后核查


(一) 2023年1月底前 ,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专栏 (www.gxpta.com.cn/channels/35.html)查询。


十、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


十一、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12333-转“区本级”。


附件: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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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175/6521.html


重庆市


报名时间

8月30日9:00-9月5日17:00

缴费时间

8月30日9:00-9月6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11月7日-11月11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3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2〕35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可登录 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8月30日9:00-9月5日17:00。


(二)网上缴费时间:8月30日9:00-9月6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科目、题型。


(二)考试设置。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办理资格证书。


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办理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场设置。


考场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自2022年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报专业”三种类型。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 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 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 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 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 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港澳台居民报考。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要求。


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查询。


四、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1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以下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http://www.ccea.pro)、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网站(http://www.giwp.org.cn)。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重庆市内)。如非我市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一)注册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符合报考条件的电子版证明材料。


(二)信息填报。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 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 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网上缴费。


我市统一实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 。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作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按照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渝发改收费〔2022〕156号文件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新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其余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需开具考试报名 考务费收据 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 《考试报名表》 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 ,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 11月7日至11月11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1月11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3年1月底前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合格标准。


自2022年度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七、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留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


八、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和查询


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纸质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纸质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考生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通知公告栏目)参加考试。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慎重报名,并持续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通知公告,同时在考前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


十一、其它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 闭卷形式 。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涉嫌替考、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答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十二、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23-12333;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8、88152240。


滑动查看↑

原文链接:

http://rlsbj.cq.gov.cn/ywzl/rsks/zyjsryzgks/202208/t20220824_11032784.html


目前已有8地发布报名通知,报名时间汇总如下:


省份
报名时间
西藏
8月30日~9月8日(截至8日18:00)
云南
9月1日9:00~9月8日17:00
江西
8月29日9:00~9月5日17:00
四川
8月29日~9月13日
重庆
8月30日9:00~9月5日17:00
广西

8月29日8:00~9月5日17:00

山东
8月31日9∶00~9月7日16∶00
天津
8月29日0:00~9月4日24:00


大叶也会及时跟进报名消息,大家记得 关注公众号,以免错过报名信息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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