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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发布于:2017-07-17 11:35:17 来自:装配式建筑/行业政策 1 429 [复制转发]

滕政发〔2016〕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建筑产业现代化是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的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核心的一种新型建造方式,对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建筑品质、实现节能减排、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坚持产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相结合,注重产业发展和资源环境相协调,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转变建筑建造方式,加快相关行业结构调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应用比率,推动新兴建筑产业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2016年至2017年,为试点示范期。在三维钢构、山东雄狮两个省级生产基地的基础上,2016年上半年建成一个高标准PC生产基地,力争2016年底生产能力达到30万平方米/年,2017年底生产能力达到50万平方米/年。以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为突破口,建成一批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工程项目,2017年底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造的项目竣工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初步形成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质量监管体系。

2018年至2020年,为推广应用期。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施工的建筑预制装配率达到50%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市场环境逐渐成熟,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的产业集群和产业联盟,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逐步覆盖全市。

二、重点工作

(三)明确产业发展方向

按照国家及省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以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为发展目标,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建筑产业专业化、集成化、规模化发展,全面推行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建造,实施规划、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建筑全寿命周期绿色化,实现建筑资源再循环利用。组织编制《滕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立足产业基础,编制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制订相应的激励扶持政策措施,明确近远期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统筹协调推进,实现建筑产业现代化有序发展。

(四)加强科研集成创新

推动设计、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装备制造、管理服务和生产企业等组成创新联盟或技术研发中心。研究开发适合我市特点的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结构体系和内装修、外围护结构、管线设备集成等建筑部品技术。大力推广叠合楼板、预制楼梯、预制阳台、预制内外墙板、整体厨卫、集成化门窗、集成吊顶等部品构件和一体化装修技术,尽快形成适合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和构配件、新型材料生产施工配套体系、检测技术体系。

(五)突出试点示范引导

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工作,研究探索推进产业现代化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升级三维钢构、山东雄狮两个省级生产基地,建设一个高标准 PC工厂并将其打造成省级生产示范基地。以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为突破口,抓好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并逐步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广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六)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扶持引导开发建设、设计研发、生产制造、施工安装、装饰装修、技术服务等传统行业企业向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向转型发展。鼓励工程总承包企业提升综合能力,加强设计施工一体化、土建装修一体化、施工管理信息化等能力建设。扶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创新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带动区域发展。围绕建筑产业现代化,积极发展绿色建材、装备制造、物流配送、运营维护等配套产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大力发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咨询服务、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优化整合各方资源,实现融合互动发展。

(七)创新监管服务机制

研究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设计图审、建设监理、质量安全、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管理办法,创新工程管理模式。积极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提高工程设计、生产、施工、管理各环节的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建筑业产业现代化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建筑构配件和部品部件全过程追定位和维护,实施质量追溯监管机制。制定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和质量、安全监管控制要点,加强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监管。

三、保障措施

(八)加强组织协调

成立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员单位包括发改、经信、住建、教育、科技、财政、国土、卫生、质监、综合执法、建工、规划、税务等部门,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审定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政策,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

(九)强化政策扶持

1.设立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支持资金,主要用于重大科研课题和关键技术攻关,奖补试点工程的增量成本和基地建设(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2.将符合条件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新技术应用科研开发项目,列入市级科技攻关计划,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攻关计划。

3.对生产企业、基地建设提供差别化用地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4.对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等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项目,可依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5.优先推荐采用建筑产业化建造方式的工程项目以及项目各方主体参与“鲁班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建筑工程质量“泰山杯”、绿色建筑、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等评审。

6.鼓励消费者购买采用建筑产业化方式建造的商品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低首付比例执行并优先放贷。

7.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保障性住房,应划出不低于30%的比例,明确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

8.2017年12月31日之前,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自愿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可享有以下奖励政策:

(1)建筑面积奖励:奖励建筑面积为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的规定住宅建筑面积的3%,功能仍为住宅,该奖励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

(2)实施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工程项目中,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的建筑单体部分,享受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减免政策:采用2种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的,减免20%;采用3种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的,减免40%;采用3种以上建筑产业化部品构件的,减免60%-80%。

(3)实施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的建筑单体部分,项目预售资金的保证金按照2%予以监管。

(4)实施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工程项目中,采用预制墙体的建筑单体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可申请免缴。

(5)实施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采用产业化方式建造的建筑单体部分,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物业质量保修金按3%分别向总包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

9.2018年1月1日之后,以招拍挂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应在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提出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比例(2018年20%、2019年25%、2020年30%)和要求,并在土地招拍挂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同时在规划许可、图审、施工许可及综合验收阶段重点把关,确保建筑产业现代化要求落实到位。

(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加强建筑产业现代化设计、施工、开发、监理、部品构配件生产企业、审图机构等从业人员培训,将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等纳入建设工程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强化BIM技术在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管理和后期维护的应用培训,培养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的科研、管理、技术人才和产业工人。通过建立网站、编制知识手册等方式,加强对企业和消费者的宣传,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在社会中的认同度,鼓励购买全装修成品住宅,为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营造良好氛围。

本《意见》由滕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附件:滕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滕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涛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

刘 新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翟传虎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韩业河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金山 市教育局局长

董鸿洋 市科技局局长

刘春雨 市财政局局长

马兆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孟祥磊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高金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长瑞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朱绍猛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

刘玉洋 市规划局局长

杜向辉 市国税局局长

王怀真 市地税局局长

王慎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夏继祥 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孙彦民 东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继宁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施治国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工程管理局,朱绍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慎勇、夏继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的各项组织协调及联席工作会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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