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装配式建筑 \ 行业政策 \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发布于:2017-07-14 10:26:14 来自:装配式建筑/行业政策 1 569 [复制转发]

蚌政办秘〔2017〕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0号),促进我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深入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工作目标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0年装配式施工能力大幅提升,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2017年至2020年,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面积比例分别达到 40%、60%、80%和100%。到2025年,力争装配式建筑、住宅建筑全装修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都达到35%以上。

二、落实工程项目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按照本实施意见目标任务要求,明确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政府货币购买住房)采用装配式建造计划项目,经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确认后实施。

(二)政府投资建筑工程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重点工程局等有关部门每年会同各县、区政府提出年度建筑工程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意见建议,重点抗震设防类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大型公共建筑,应首选钢结构建筑技术,并纳入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招标文件要提出具体要求,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施工许可环节要进行核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为推广装配式建筑提供计价定额支持。

(三)推动商品住房按照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各区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1宗经营性建设用地,且规模不少于80亩,按照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所在区经营性建设用地项目,实施装配式建造每年不少于2个项目,规模不少于160亩。各区应将年度经营性建设用地装配式建造计划项目及其结构形式和建筑面积报市国土局,由市国土局提请市土委会研究确定后,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四)鼓励农村民居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财政支持的农村民居和乡镇示范建筑工程应首选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集中连片民居和集镇集中连片建筑工程可以按照装配式技术建造,农民自建房屋可根据家庭实际,选择木结构、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适宜技术建造。

三、推进建筑全装修

政府投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全部实施全装修,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同步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钢结构住宅必须同步进行装饰装修。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应用,提高装配化装修水平。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

四、支持企业发展

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与我市开发、设计、施工、建材、装饰装修、检测、物流等企业或单位组成联合体,形成大型建筑产业化集团;支持大型建筑产业集团在我市建立以装配式建筑为核心的生产基地,形成以生产基地为依托的皖北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区域集聚中心和产业链集群。政府统筹用于支持装配式建筑的以奖代补资金,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00万元,装配式建筑关键技术攻关及应用项目可享受自主创新专项资金支持。

本实施意见发布前,在我市已正式签订投资协议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2017年要建成并开始生产预制构件产品。2020年之前,在马城、沫河口、曹老集和临港产业园区区域内,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或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生产基地数量原则上各控制在3个之内,市区其他区域原则上不设立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设立,由所在区政府商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同意后建设,生产基地达到限定数量确需增加的,由所在区政府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设立。

五、强化政策扶持

(一)装配式建筑工程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持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牵头实施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可以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标,建设单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企业。倡导装配式建筑工程选用本地生产基地生产的部品部件。

(二)采用装配式建造或住宅全装修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首付在土地出让协议签约后1个月内缴纳总价款的50%,余款1年内缴纳。

(三)采用装配式建造或住宅全装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重点监管资金可以按提前下一节点50%解款;装配式建筑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可以按现标准的50%收取。

(四)优先推荐装配式建筑、住宅全装修项目参加国家、省、市优质工程和绿色建筑示范等评选活动,优先支持申报科技示范和资金补贴,支持装配式建筑项目及其企业享受国家、省、市装配式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相关优惠政策。

六、确保质量安全

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工程预制构件制造和施工全过程监管,建设和监理等相关方可采用驻厂监造等方式加强部品部件生产质量管控,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和检验检测,完善装配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加大抽查抽测力度,必要时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格督查考核

市政府将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和各县、区节能目标考核体系,每年通报考核结果。市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加以落实,市住建委牵头负责对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做好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基本知识,深入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的经济社会效益,支持行业协会、技术咨询及科研机构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宣贯培训,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各方和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实施装配式建筑及住宅全装修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装配式建筑及住宅全装修相关产业和市场发展。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市级扶持和支持政策暂定至2020年12月31日。


2017年3月31日

评论帖子
评论即可得
+1经验值
+10土木币

请先 登录,再参与讨论!

相关推荐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行业政策

返回版块

2378 条内容 · 35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请选择删除原因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