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5-10-20 20:54:20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消防工程师
[复制转发]
公安部消防局网站考试答疑中提到鼓励建筑设计公司报考。
请问:我在分公司上班,社保也在分公司缴纳的,分公司也是合法成立的,有自己的营业执照等,但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和独立的消防设计资质,和总公司共用同一个法人和同一个消防设计资质,请问此种情形,我在当地用分公司的名称和分公司的公章报考行否?如果不行的话,像那种大公司,全国各地都有分公司,难不成都得邮寄到总公司去盖章?谢谢各位了。。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返回修改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