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工程造价 \ 造价成本管理 \ 帮忙分析一下此费用能计吗
某工程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为2013年12月9日,当施工方施工至3.600层时,建设单位提出要加赶工期,竣工日期提前为2013年11月1日,施工单位也做了一些加赶工期的措施。但最终施工完竣工日期为2014年1月10日,期间施工单位未赶工期产生费用20万元,这笔费用能不能从建设单位手中要回。

全部回答(2 )

  • zxtujianksq
    路过,学习学习!:victory:
    2013-09-25 11:26:25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celiang1985
    这位学友!首先看你的词语编写得知你是个新手!应当理解为:已经进入施工,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将竣工日期要求提前一个月左右对吧?你单位为了赶工期,多花费了20万元左右,你要问这笔费用(多花的20万元)是否应该建设单位出对吧?
    2013-09-22 19:35:22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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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造价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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