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提到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
我们之前参观了几个商场,发现设置防火卷帘的位置没有设计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那么就是说这个防火卷帘是以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问题:
1、在防火卷帘两侧设计独立的喷水系统保护是什么意思?具体是怎么设置?是在防火卷帘门的两面设计水幕吗?
2、背火面温升做为判定条件,这个温升指的是几度?如果发生火灾时该区域温度超过多少时防火卷帘会自动落下?
3、目前的防火卷帘是否像防火门一样也分为甲乙丙三级呢?如果是的,那么按照规范来说最低级的就是耐火极限为3小时了。但是我在另一个帖子里看到有一朋友说还有1.5和2小时的防火卷帘,这岂不是与规范规定的最低3小时相违背了?
4、防火卷帘规范(GB14102-2005)中提到的钢质、无机纤维复合、特级防火卷帘各自的适用性,以及耐火极限是多少?
总之我想了解什么地方用什么样的防火卷帘及耐火等级如何确定?什么时候用1.5H,2H,3H?
急求得到解答。
全部回复(8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xuke854
沙发
怎么没人回答?
2007-08-07 08: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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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ke854
板凳
另外再问一句,《消防应用技术》属于强制性规范吗?它与《建规》相比,两者应以哪个为准?
2007-08-04 1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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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规定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要么设水帘要么必须用3小时的复合卷帘,而《建规》则没有明确说3小时的必须用复合型的,那就是说也可以采用钢制的。大家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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