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4.5.6条的规定,在TT或TN-S系统中,N线上不宜装设电器将N线断开,当需要断开N线时,应装设相线和N线一起切断的保护电器。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器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在TN系统中,当能可靠地保持N线为地电位时,N线可不需断开。
这条是强条,怎么用了"不宜","可"之类的词?小弟最近做了一栋住宅的配电,单元配电箱的配出回路上的断路器用的是2P的,结果审图意见说我违反了这个强条.我记得以前也这样做过,但那时却没提出过这样的意见,而且我也见到过很多图纸也用了2P的非漏电断路器.小弟实在是不解.其实说来说去就是N线要不要断开的问题.请各位同行们说说各自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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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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