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建筑智能化 \ 关于火灾报警系统审查意见的疑问

关于火灾报警系统审查意见的疑问

发布于:2004-03-16 08:51:16 来自:电气工程/建筑智能化 68 28291 [复制转发]
1、消防电话与火灾报警线路能不能共管敷设。
审图认为不能,依据是JGJ/T16-92 24.8.6条。
首先我怀疑该规范这一章必火规出现得早,是不是还是有效版本。
另外,有些带电话插孔的手报,难道要进两个管么?
2、我设计的每层保护开关均在首层总配电柜中,层配电箱只有隔离开关。审查意见认为切除相关区域非消防电源一定要在层配电箱内,不能在总配电室切除。
3、我设计的建筑设了一个火灾报警控制器,每个防火分区设复视器,审查意见认为根据GB50116-98 5.2 区域报警控制器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不设。

请大家讨论一下审查的意见要不要听呢?
郁闷中。。。。。。

全部回复(68)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sjm1972
    sjm1972 沙发
    第2.2.4条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可还有些疑惑:消防电话、报警线路都属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同一电源啊。
    2004-03-16 15:12:16

    回复 举报
    赞同0
  • sjm1972
    sjm1972 板凳
    那么第一条,需要单独敷设的依据在哪里?
    2004-03-16 14:51:16

    回复 举报
    赞同0
点击查看全部回复(68条)
评论帖子
评论即可得
+1经验值
+10土木币

请先 登录,再参与讨论!

相关推荐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智能化

返回版块

12.32 万条内容 · 241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大对数双绞线电缆的用途

大对数电缆只用于电话吗?用于布线网络用于什么情况,垂直主干线吗,到管理间后大对数中的每一对分别到一个hub吗?请热心人解答!

请选择删除原因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