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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发布于:2007-04-10 18:14:10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资料库 [复制转发]
论文简介: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以下简称高层建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
1.0.3.1 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1.0.3.2 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1.0.4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5 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m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的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
1.0.6 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附件名:20074101176200078189.zip

文件大小:14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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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ninnee
    ninnee 沙发
    确实是最新版,但是缺少一些表格。
    2009-04-14 15: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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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jmle
    jmle 板凳
    感谢斑竹:lol ,感谢斑竹
    2009-04-03 19:3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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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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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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