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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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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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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第4.1.4条 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
楼主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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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条 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商店部分的安全出口必须与其它建筑部分隔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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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规范里的这一条还算比较接近的。但是,同样说的还是不够明确:
第2.2.2条 在同一基地内办公楼与其它建筑共建,或建造以办公用房为主的综合性建筑,应根据使用功能不同,做到分区明确、布局合理、互不干扰。
实际上,应该有一条规定,凡是不同功能组合起来的综合性建筑,他们的疏散楼梯都应该分别满足各自的疏散宽度。从这点上推理,那么,所有功能不属同类的综合楼的疏散楼梯都应该独立设置。
谁能够找到明确的条文来证明这一点,不要用推理?
谁能够找到功能不属同类的综合楼,它的各功能是可以共用疏散楼梯的这种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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