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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载-污泥处置政策探探探

发布于:2011-11-28 13:39:28 来自:环保工程/污泥处理 5 936 [复制转发]
1、作为政策调节杠杆的填埋成本
随着城市的急剧扩大,我国各大城市已明显感受到土地资源紧张的压力。填埋场在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均属严控稀缺资源,然而我国的填埋费(30-50元/吨)远远低于国外。在考虑了地下水保护、甲烷大气排放以及事故性填埋场失效及后期治理等多项环境成本后,填埋成本将远远不是我们现在所熟知的水平。
在欧洲,填埋费均在70-100欧元/吨以上,与此相比,采用天然气的热干化成本也仅20-30欧元而已。这种巨大的反差,说明我国在填埋费管理方面还停留在成本层面,没有发挥其作为废弃物处置政策调节杠杆的作用和功能。
填埋场作为大部分废弃物的最终消纳地,是造成真实处置成本被扭曲、严肃的处置技术无法运行下去的根本原因。如果能花三五十元给出去填埋,谁还会花上三五百去焚烧?填埋费应该作为门槛,来限制废弃物的产生,和调节处置产业的走向。只有如此,才能杜绝不合理的处置。比如靠大量掺加石灰和无机药剂的稀释法,早期在欧美也曾很流行,但废弃物总量不减反增,最终还是给填埋场带来诸多问题,如渗滤液浓度高、数量大、沼气产量低等。

[ 本帖最后由 wolaiwani 于 2011-11-30 10: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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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olaiwani
    wolaiwani 沙发
    二--转载-污泥处置政策探探探
    2011-11-28 13: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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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olaiwani
    wolaiwani 板凳
    5、污泥治理需要力度和决心
    某gz地地区垃圾焚烧费,明补(处置费)与暗补(上网电费)加在一起,有240-280元/吨。某地规划了多个垃圾焚烧厂,遇到民众抗议,竟然玩弄手段,ljs项目在三个月内跑完了一年也跑不完的手续,连盖了八十多个公章,平均一天一个,效率不可谓不高,ZF的决心和力度空前。
    将污泥与垃圾进行简单比较,无论是处置费还是治理的力度和决心,污泥应该说真的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以一吨废弃物进行比较:
    项目 污泥 垃圾
    重量 1000 kg 1000 kg
    典型含水率 80-90% 45-55%
    干固体量 150-200 kg 450-550 kg
    典型干基低位热值 2400 kcal/kg 2700 kcal/kg
    湿基低位热值 -20 ~ -166 kcal/kg 850-1300 kcal/kg
    维持焚烧运行的最低综合补贴 > 500元/吨 200元/吨
    实际ZF愿意支出的处理费 <200 元/吨 > 250元/吨
    其它收入 无 大量燃煤补燃产生的发电效益
    难怪那么多企业愿意烧垃圾,而ZF也不遗余力地予以支持。也难怪没有什么人愿意处置污泥(除非有大规模煤电效益),因为如果处置费不到位,处置污泥只能是赔钱。

    6、专家评审责任制度的改革
    专家不专,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不仅仅是对所应专精的专业不“专”,技术上不懂装懂,滥竽充数,最要命的是其中的某些人利益不“专”,不是“专”聘来为业主利益把关的,而是接受利益团体的安排,来操作项目的。如此“专家”评审制度亟待改革。必须建立对社会实名公布和监督的制度,如同建筑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必须负连带责任。尤其是环评,很多单位和个人不但未能替社会把关,甚至已沦为橡皮图章,成为污染的帮凶。如此环保,前景堪忧。
    2011-11-28 13: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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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olaiwani
    wolaiwani 地板
    4、处置费来源及其定位
    污泥来自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费自然应该通过污水处理费的形式征收。
    以万吨污水产生1.6吨干固体计算,吨含固率18%的湿泥折合污水1125立方米。这就是说,如果将填埋税定位在400元/吨水平上,意味着每吨污水应承担0.36元的污泥处置费,这一数值相当于目前平均污水处理费0.7元的1/2。在国外,污泥设施投资占污水厂建设成本的40%,处置成本占1/3-1/2,以此比例,我国的污水处理费如果收到1.2元/立方米,应已有了污泥处置的充分保证。然而,在一些污水处理费早已收到此水平的省市,污泥处置费看起来好像还是没有着落。
    某地的地面停车费已涨到了每小时15元。显然,这15元中其实没有什么成本。但高收费,就是作为调节手段来治理塞车的。以此逻辑,我国污泥中的污染物浓度高,这是产业结构造成的,高能耗、重污染的工业云集,当然治理难度大,让这些企业承担更高的处置成本,以促成其转型,应该说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为什么大量高污染产业都落户我国,难道发达国家的这些企业都“缺心眼儿”,有现成的大笔外汇不赚让你白赚?我国每年进口大量的废塑料、废纸,号称“原料”、“资源”,难道从业者不知这些废弃物的加工会产生巨量污染?其中一个再浅显不过的道理是,那些国家生产这些东西面临的环保成本太高,不值得。只有中国,可以廉价生产,廉价销售,廉价出口,再将昂贵的治理成本留在自家后院,留给自己的子孙后代!
    维持高污染、低收费,甚至让不合格处置企业把污染物轰上天,跟堵车造成城市空气污染同一结果甚至更糟。污染治理不能贪图便宜,暂时的财政负担小了,遗留给子孙后代的成本可就重得多了。当癌症村、癌症镇、癌症乡、癌症市多起来,国家需要为民众负担的医疗费,恐怕将是一个远比填埋费高得多的天文数字。
    2011-11-28 13: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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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olaiwani
    wolaiwani 4楼
    3、必须建立处置基准成本
    不同的技术,就有不同的成本。有便宜的,有贵的。ZF的问题恐怕是不知道听谁的,也不知道能相信谁。有说每吨干化焚烧300-500元的(深圳),还有敢说100元的(萧山),这种情况下,当然是100元的论调胜出。有说干化直接成本240元的(某地清河),就有说干化只需要80元的(化学调质压滤),当然是后者更得到ZF青睐。有说堆肥一吨40元的,也有说200元的……
    其实这些差异,都在于大家不是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没有把处置的完整成本(甚至处理成本也不完全,如堆肥的除臭)考虑进来,当然,最重要的还在于ZF没有使用填埋费这一价格杠杆引导产业处置方向。参考欧盟的污泥处置,似乎根本不存在我国这种为技术路线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困扰。各种处置技术早就根据市场定位、价格、目标而成为可选择对象。最昂贵的是填埋,这种形式本来就是要被逐步禁止和淘汰的。其余各种技术都处于同一档次上,投资和处置费用因项目而异。
    在我国,由于洁净能源与燃煤的差价过大,一定会造成不同能源的热法处置有较大的成本差异。但为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计,笔者建议应建立处置成本参考基准。根据能源类型,进行完整的成本评估。将评估最高值作为填埋费(税)的定价进行统一征收。
    举例来说,以天然气为热源的热干化,应该按照天然气上岸价(如3.2元/立方米)进行估算,净热耗690kcal/kg、锅炉热效率86%、电耗0.105、电价0.75元/度,从含固率18%干化至含固率90%,加上维护、人工等(均取业内技术水平可保证的上限),每吨湿泥的直接成本应该在350元左右,投资按20-25万元、20年平均折旧、7200小时/年考虑,则吨湿泥的间接成本约40元,即天然气热干化应有390元/吨的处理成本。由于干泥可作为替代燃料入水泥窑处置,除运费外无需再支付其他费用,因此可以认为天然气干化的完整处置成本最高应在400元/吨左右。
    以燃煤为热源的热干化,吨煤950元、5000kcal/kg、燃煤锅炉热效率72%、电耗0.110kW/kg计,应有230元/吨的直接处理成本,吨湿泥的间接成本约40元,考虑水泥窑处置的运费,燃煤热干化应有280元/吨的处置成本。
    石灰干化,含活性氧化钙成分85%的生石灰最低320元/吨,将含固率18%的湿泥直接混合到含固率40%,每吨湿泥需要添加243公斤生石灰,可实现的理论蒸发量34 kg/h,这意味着需要填埋的污泥混合物1.21吨。产生臭气量约238立方米,吨处理量的直接成本可能在90元左右。以方庄项目投资881万日处理30吨估算,折旧约50元,运费20元/吨,填埋费将是决定性的成本。这一成本的确定最终完全看政策导向。如果规定填埋场的政策性价格为120元/吨以上,就会事实上限制石灰法的应用,因为相比于干化焚烧已无成本优势。所有化学调质+压滤干化的方案,与石灰法类似,其运行成本也都在60-80元之间,一定程度上低于纯石灰法,但含氯、含硫药剂的大量应用,会对填埋场的渗滤液产生负面影响。
    笔者认为,如果以完整的处置链来考虑,填埋费门槛恐怕应设置在400元/吨湿泥左右。因技术差异和进步,一些干化焚烧的处置费(含盈利)可望控制在400元/吨以内。据说某SH地市目前为石洞口项目实际支付的已不止这个数,某SH地老港的填埋都已经要价到了380元/吨(含固率20%)。
    ZF收取高额政策性填埋费(填埋税),其运行过程类似于增值税。污水处理厂是ZF的,污水处理费是ZF收取的,填埋场是ZF的,填埋费也是ZF在收取,从这个角度看,填埋税不会流入私人口袋。采用这种方式可大大强化污泥处置的管理。所有处置技术均成为独立处置运营商的可选工具,只有真正可靠、合理、低成本、先进的技术才能被选择而长期生存。通过高额税费政策,可以有效激励处置者认真履行其职责。
    2011-11-28 13: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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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olaiwani
    wolaiwani 5楼
    2、追究污染者的责任
    某地门头沟倾倒污泥事件,只是千万个非法倾倒事件中运气不佳的一个特例。以2010年底的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3亿立方米计,我国每年将产生3000万吨污泥,按笔者的统计,其中真正被安全处置的恐怕不会超过1-2%,剩下的大部分还在继续倾倒,有的还换了个形式,排向了空中。
    按常理说,污水厂的污泥要给出,必须先要有人接收,作为废物应该不是谁想要都可以来拿,最少也要出示处置资格。要拿到处置证,当然应该有处置设施。这种最起码的管控(所谓联单制度)如果有,应该就不会有门头沟事件。不幸的是,这里的每个环节似乎都不怎么靠得住。大家如同在玩俄罗斯轮盘赌的游戏,这颗zd最后射进谁的脑袋,纯属听天由命。
    2011-11-28 13: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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