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设计 \ 建筑规范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1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1

发布于:2006-05-09 20:59:09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2 2653 [复制转发]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1条:"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要求:商业服务网点只设在首层且面积不超过300平米,
请问:这300平米该不该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裙房在内?
  • xiaofang0908
    xiaofang0908 沙发
    住宅底下又设有裙房又要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话,如果只有一层,住宅投影到首层的区域内设商业服务网点并面积不超过300平米,但是裙房为商铺,那按你的意思来说就可以当成住宅而不是商住楼了
    2006-05-30 21:5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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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chgzsh
    ychgzsh 板凳
    我觉的你将商业服务网点跟裙房混为一谈了.规范里说明了如果超出这种规定的或二层设置的都视为商住楼而不是
    商业服务网点.如果你的房子底下又设有裙房又要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话,如果只有一层,你要将这层面积分格成一个个不超过300平米的房间,如果它有两层,即使你将网点分格成不过300,且与其它完全分隔而又不通二楼的话,也算是商住楼而不是商业网点.商业网点只限一层,而且只限于300且与其它隔开
    2006-05-15 2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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