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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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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时间忙,没时间管理论坛,请批准辞去斑竹职务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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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顺便说一句,
我回贴慢了,现在去看,就我压了120分没补给我,
本来分没用,补不补都可以,但现在看上3t的书了,准备去换书!
另外:还好,闭关的不多,我当时估计有50个呢!
继续支持PK般若禅师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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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挑战帖发出后,只准应战方和裁判跟帖。乱跟帖扣分。双方表态后,由裁判宣布“开赛,请双方发出技术讨论帖。”
2.裁判发出:“挑战方支持者请跟帖,跟帖即视为押宝。”(先不扣分,最后算帐)。
3.裁判发出:“应战方支持者请跟帖,跟帖即视为押宝。”(先不扣分,最后算帐)。
4.“热门评论请到这里”,到小资开一个专帖。
5.裁判应该受到限制:不及时表态、报到、工作,扣分60。
6.裁判应该赋予红黄牌,对支持者的非正常言论(故意捣乱者),及时处罚。
7.发挑战帖和迎战帖,应增加第一条“本人已熟知PK赛规则。”以免造成不懂规则参战。
8.主裁判应该赋予红黄牌,对挑战和迎战者的非正常言论(故意捣乱者),及时处罚。黄牌(100分),红牌(直接判负)。
9.正式开赛后,专门设有规则讨论帖,其他帖子讨论规则,一律按黄牌处理。
10.裁判规则,以投票制为佳。随着赛事的发展扩大,裁判会倍受指责。特别是双方难分高下的讨论。
11.支持者参与讨论,要声明属于哪一方。无声明的,视为观众参与,不计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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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第9条修改后更加明确满足你最强烈建议的互相同意这条。其实,分歧主要在对拒绝的理解上,我认为弃权也是一种拒绝模式而已。而很多人可能以为罚分就是输了,所以搞的情绪激动,而实际上,这看作参加或不参加的人头税可能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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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这样的尝试,这不是漏洞,这是规则的巧妙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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