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说法类的节目,讨论的是新刑法的修正案,其中提到加大了受贿行为的主体,已经由过去的公职公务,提升到现在的公司企业的职务,这个说法很让人不安,虽然这个提案主要针对的是医务工作,但是联想到前两年广州的一个
暖通设计工程师收受工程咨询费却被指控为受贿行为,还是心有余悸呀。当时争论的焦点就是咨询费算不算刑法中的利用公职之便。现在已明确指明了职务之便,不知道象我们这一行收取的上图费算不算利用职务之便?不知道各位同行在设计院中是不是都存在上图费这一说法?
有时想想,如果都很保守的不去采用推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那么社会怎么发展呢?我们搞设计的图纸上都不可能不写型号,谁让国家的产品没有一个统一的型号。而且我们给厂家提供了工程信息,这难道不是财富吗?现在什么信息是免费的?去职业介绍所让人家给你介绍一个工作还要掏几百块呢,买个二手房什么的还要中介费呢?难道我们提供的工程信息就是白提供吗?我们上图也是担着风险的,要是产品出什么问题,最后担责任的还不是我们自己吗?
真是一笔糊涂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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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星星宝贝
沙发
没想到几天没有来,大家讨论得很激烈。我们院是一个老设计院了,从一进院组长就跟我们说有上图费,但是我们也不是昧着良心选设备的,通常组长都是要求我们选择先进的、技术成熟的、信誉好的厂家,不能用那些劣质产品。就像温州的一些断路器开关我们就从来不选用。我们也没有开口问过厂家费用,一般都是他们来院里后,把设计的一些项目跟他们交流,给他们工程信息后,有时有的厂家也给上图费,有的也不给,都算了。毕竟我们的工作是设计,不是为了要钱。选他的产品是因为相信他们的质量,而不是为了上图费。还有,电气能上图的毕竟少数,就是断路器能有点上图费,其他的产品几乎都是没有的。而且我们从来不对甲方推荐厂家(图中型号标注那是难免的,国标上还有产品型号,还专门有附页做介绍呢,难道他们就是白给厂家介绍了?肯定收有赞助费,标准图集可不是免费的公共刊物哦,大家都是掏血汗钱买来看的),通常都是厂家自己去找人,自己跑。我觉得也不算违反法律吧。
2006-05-22 21: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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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更多但是就是这样,其实我也是挺害怕的。我是很胆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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