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该建审意见是否正确?
40m二类高层,消火栓设计流量20L/S,喷淋设计流量30L/S,屋顶水箱设12立方消防储水.
建审意见认为还应增加18立方储水.
本人认为二类高层消防水箱储水超过12立方仍应按12计,无需将消火栓.喷淋10min用水量叠加.
各位同行,意见如何?

全部回答(78 )

  • tx
    tx
    高层按建筑类别确定!无明显的10min的概念!
    多层按10min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
    我认为:
    由于灭火方式的不同(自救与外救),高层建筑的屋顶水箱的作用是起系统的稳压作用,即,系统内有一定压力的水,保证系统能够启动;多层建筑的屋顶水箱的作用是起系统的稳压作用和贮存火灾初期(10min)消防用水量,满足消防车到达火灾现场之前这段时间内消防用水量。
    多层建筑大量存在于大、中、小城市,不可能每一个多层建筑都设置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多层建筑以外救为主,城市规划时,消防站的布置以5min的路程为保护半径。。。。
    2009-08-29 22:19:29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pass2006
    18 .
    2009-08-27 23:21:27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随风
    审图意见要做12+18M3=30M3那审图简直就是扯淡。楼主在42楼说新高规已有规定指什么?新旧版本高规在这条上有什么区别吗?
    这种情况我原来自己做一直都是按18M3做,后来也校审图纸看有人做12M3也认可,当然认为18M3更可靠但没依据也不好说别人就是错的。

    但楼上有位visitor的意见让我觉得非常有道理,即如果地下室是地下车库的话还需要遵循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那上面有明文规定"设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屋顶消防水箱,其水箱容量应能储存10min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当计算消防用水量超过18m3时仍可按18m3确定。"按这条的话如果你这二类高层带了地下车库那必须设置18M3,如果设置12M3的话可以有依据说他是错的,有人可能会说汽车库规范是97版的跟不上高规2005版了,但既然是必须遵守的规范那么在它没修订前就必须按它执行,所以我支持带地下车库的二类高层18M3,不带地下车库的可以12M3。也谢谢visitor的指导性意见,比那些专家的意见更让人信服。

    [ 本帖最后由 随风 于 2009-8-29 10:29 编辑 ]
    2009-08-27 23:08:27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eqingdigushi
    同意采用18立方水箱。

    [ 本帖最后由 eqingdigushi 于 2009-6-29 17:02 编辑 ]
    2009-06-29 17:00:29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zp_ks
    应为18立方,高层一般按喷淋、消火栓大着计,建审没错
    2009-03-31 08:49:31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点击查看全部回答(78条)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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