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一次施工图审查中,遇到一个问题,与地基承载力计算有关,特向大家请教。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5.2.4条中规定,地基承载力修正时,γm在地下水位以下取浮容重。我一直认为在计算基础自重和基础上的土重Gk时,地下水位以下也应相应取浮容重。而施工图审查单位认为,此处Gk不能取浮容重,因为,规范5.2.2条中Gk并未说明可取浮容重,就应按最不利情况计算,不能取浮容重。
本人觉得审图单位的意见是不正确的,但翻遍整本规范,确实没有说明可取浮容重。由于是否取浮容重,对基础计算影响很大,按审图单位意见修改,觉得过于过于保守,不修改一时又无法说服对方,故希望大家给点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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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wangjgp4
沙发
谢谢guanwang!
2006-03-02 0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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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jgp4
板凳
浙江省规范在Gk后由如下解释:地下水位以上容重取20kN/m3,地下水位以下去10kN/m3。显然也考虑了水浮力。
2006-02-28 21: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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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更多的确,在教科书上都是考虑浮容重的。
验算地基承载力时,正确的做法要计算两种工况:1、最高地下水水位时。2、地下水位在底板(基础底面)以下时。
实际计算中,我们一般用第二种工况进行计算,因为我设计的大部分是体积较大的构筑物,第二种工况较为不利。
但好像对于基础较小时,就不一定了,这还与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取值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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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据国家《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上的email地址发了信,但被退回来了,可能email地址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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