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由于有事很久没上GPSZX了。前段时间经常看见大家对《自喷规范》第10.3.2条,关于采用5L/S流量的气压给水设备代替高位消防水箱问题所开展的讨论,我仔细翻阅了一下规范相关条文,最近略有体会,就拿出来给大家讨论一下。
现在大家关心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同志认为气压罐要储备3吨消防用水,气压罐容积太大。
我认为气压罐不需储存3吨消防用水。请大家注意:《自喷规范》中要求的是5L/S的气压给水设备,气压给水设备与气压罐是不同的概念,气压罐只是气压给水设备的一部分,应该还包括增压泵、充气设备、储水池等,气压罐并不是储水设备,水池或水箱等才是储水设备,气压罐里的水只是调节水量,调节水量就不需要3吨了,调节水量的计算可以依据《高规》第7.4.8条的条文说明,气压水罐的调节容量为两支水枪和5个喷头30S的用水量,即2*5*30+5*1*30=450L。如果单独的喷淋系统,调节容量只需要5*1*30=150L,就可以了,规范中要求供给的10min初期用水量,可以通过消防储水池、水箱、市政或天然水源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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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刘峰
沙发
对这个问题,我也一直在考虑,按我以前的观点应该可以解释的通,只是后来,
2002-08-13 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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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
板凳
楼上的兄弟:好象你的意见是和我一致的呀,怎么又说不同意我的意见呢??
2002-08-03 10: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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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更多考虑到水泵用电的可靠性问题,才有后一种解释,我觉得楼上说的也有道理,
不过我认为我们说的是两种气压给水设备,楼上说的是全调节容量的气压罐,
也就是说把3T全部作为调节用水量考虑,这种情况下,气压罐的作用的确是为了
减少水泵的启动次数,这样当然没有必要,如果照这样,3T水压完后,水泵启动的补水时间会特别长,这怎么能作为消防用呢?
我说的是有3T储水量的气压罐,也就是说,在最不利的情况下,这3T水气压罐都可以压出使用,但在一般情况下,水位完全不必要下降到3T,才启动水泵,我可以调节到150L水漏失,就启动水泵呀。但是一旦发生火灾,水泵不能用了,单独作为气压罐,仍然可以提供3T的压力水,这样就可以确保初期消防用水了。
另外,本人刚写了一篇4千多字的论文《谈建筑初期消防用水量的确定》,我想不久后就会和大家见面的,希望可以表达我的一些看法,供各位同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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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经过仔细思考后发现我前面的一些看法的确有误,这里补充一下:
在《高规》中,消防水箱的容积已经回避了10min这个概念,在《建规》中却强调10min的概念,我认为应该这样考虑:在多层建筑中绝大多数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可以采用三级负荷,也就是说消防设备用电难以保障,另外多层建筑是以外部救援为主的,所以保证10min,这个概念就特别重要。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用电至少是二级负荷,消防用电的可靠性较高,且高层建筑是立足自救,因此10min这个概念就在《高规》中有所淡化。其实喷淋规范第10.3.2条也是针对多层建筑而言的。
所以,我认为,在喷淋规范第10.3.2条的执行上,的确应该采用调节容积3T的气压水罐,但是稳压泵不一定要求5L/S,因为这里的气压水罐是代替高位水箱用的,这个代替包含了保证水量和水压两个因素。对于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系统,仍应当按《高规》的150L+1L/S执行,因为这里的气压水罐仅仅是为了稳压,只包含了保证水压一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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