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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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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的灭火(或惰化)设计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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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cck196528
沙发
谢谢楼主,辛苦了,我正需要这方面的资料,
2010-07-11 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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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xp41162093
板凳
5.3.11 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住户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 时,该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当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超过表5.3.11 规定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居住建筑的楼梯间设置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2010-07-10 23: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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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2 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2 其它形式的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6 层或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 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或通向疏散走道、楼梯间的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顶,通向平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当住宅中的电梯井与疏散楼梯相邻布置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当电梯直通住宅楼层下部的汽车库时,应设置电梯候梯厅并采用防火分隔措施。
表5.3.11 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耐火等级
最多层数
每层最大建筑面积 (m2)
人数
一、二级
3 层
5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 100 人
三级
3 层
200
第二层和第三层的人数之和不超过 50 人
四级
2 层
200
第二层人数不超过 3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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