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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一规范细处不明,望各位高手指点JGJ8-2007第5.5章节建筑沉降观测中,指出“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而现在建筑都有地下室,有的多达3、4层地下室,基坑深度达10米,有时候又没有坡道,水准根本引不下去。小弟请教下这问题是怎么解决的? 1.把基准点设在支护桩上,或者把基准点建在坑底。可这都是在沉降影响范围之内。 2.用吊钢尺的办法将高程引下去,可精度必有较大损失,读数都只能读到毫米级,尚不提其它影响如温度、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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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谢谢分享,下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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