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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技术问答

发布于:2005-06-30 19:39:30 来自:施工技术/给排水工程施工 7 2076 [复制转发]
1、单元式跃层住宅,一梯两户,如果每单元8户,即8层,该建筑是否应设置设室内消火栓?
答:单元式跃层住宅,除顶层一层跃2层部分可按1层计算外,其余各跃层均应计入总层数。
2、在《建规》中对建筑物防火要求按3大类进行区分归类,即工业建筑类、仓库类及民用建筑。在第8.5.2条表8.5.2中基本也按3大类确定了室内消防用水量,但科研楼、试验楼是排列在厂房类之后仓库类之前,是应归于工业建筑类还是民用建筑类?
答:科研楼和试验楼一般按民用建筑划分。但某些火灾危险较大的试验楼,如存在有爆炸危险的工业试验楼等,仍应按相应类别的工业建筑划分其火灾危险性。
3、某体育中心田径场工程,看台面积29,690m2,其观众席人数控制在20,000人以内,按丙类体育场设计。该体育中心看台底层为设备和技术用房,以及小于2,000m2的商场,二层为敞开式观众休息厅及部分盥洗间,看台顶局部为灯光,广播技术用房。
由于体育场的建筑室内消防用水量尚无明确规定。因此,在初步设计中,室内消防用水量套用大于等于10,000m3的其他建筑的消防用水量15L/s。该设计是否可行?
;答:现行《建规》第8.5.2条明确规定,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同时使用水枪数量和充实水柱长度,由计算决定,且不应小于表8.5.2的规定。对于上述体育中心田径场工程,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以按照表8.5.2中“其他建筑”一栏考虑,即不应小于15L/s。
4、《建规》GBJ16-87(1997年版)第8.6.1条第1款“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第二个“室内”如何理解?对照1989年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建规》GBJ16-87,其第8.6.1条第1款为“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请问是否有文字错误,对该条文应如何理解?
答:《建规》(97年修订版)第8.6.1条没有文字错误。
该条明确规定“室内消火栓总数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网连成环状”,如不满足这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均可设一条进水管、室内管网可布置成枝状。
该条款的注①,是对七至九层的单元住宅和不超过8户的通廊式住宅的放宽要求。即这类建筑,当室内消火栓总数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进水管仍可采用一条,且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可为枝状。
5、按照《建规》(95年修订版)第8.6.1条规定,并对照表8.5.2: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表中规定:科研楼、试验楼的消火栓用水量最大为15L/s;商店、病房楼、教学楼等当建筑体积大于25000m3时,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亦为15L/s;即上述建筑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均未大于15L/s,也就是说:科研楼、试验楼以及商店、病房楼、教学楼等,不管其建筑体积大小,进水管仍可采用一条,且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可为支状,而不要求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设两条进水管,室内管道也不要求连成环状。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答:上述对《建规》第8.6.1条和第8.5.2条的理解有些偏颇。规范中第8.5.2条表8.5.2中规定的均为最小值,即正常情况下可取这些值进行计算,但不应小于表中的数值。如按表中的数据计算后尚不能满足规范中的其他规定时,应取较大值。因此,规范中第8.6.1条规定的室内管道是否需要连成环状,应经计算最后确定。当建筑的室内消火栓数量及室内消防用水量均不超过第8.6.1条规定的数值时,可不连成环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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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swgq-55
    jswgq-55 沙发

    这就是丛消防网站上下的。
    2005-08-15 2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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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fd831
    xfd831 板凳
    强烈建议给楼主加分,此贴不加,天理不容呀!
    2005-07-22 21: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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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blys@co163
    nblys@co163 地板
    15、关于《建规》第8.7.1B条中“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300m2”的限制包含的是一层的面积还是整体面积?是一个厅室的面积还是多个房间在一起的一个单元面积?
    答:现行国家标准《建规》GBJ16-87第8.7.1B条第2款中的“建筑面积”是指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

    权威吗?能说明出处吗?以便提供给消防队参考
    2005-07-04 0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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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ye1111
    eye1111 4楼
    收获挺大,以前我误解了“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300m2 的范围,原来是一个厅、室的面积。

    那好多酒吧 KTV装修后,岂不是都不用上喷淋了???
    2005-06-30 21: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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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swgq-55
    jswgq-55 5楼
    17、某发动机试车台是军用航空发动机试车台,采用裸机试车,在试车间发动机安装区采用局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否可行?
    答:《建规》第8.7.4条规定:发动机试车台应设水喷雾灭火系统。本条规定主要有两层意思:
    一、这种部位应设自动灭火设施。
    二、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但并不排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相适用的其他自动灭火设施。
    因此,设计中采用局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本规范以及国家标准《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并未禁止,是可行的。
    18、根据《建规》第8.7.5条第6款规定,化工厂的中央控制室属特殊重要设备室,应设气体灭火系统,化工厂的控制室很多,有常规仪表和DCS系统等,投资相差也很大。请问:是否有具体的比较直观的规定?
    答:化工厂的中央控制室是否属特殊贵重设备室,现行国家标准《建规》GBJ16-87中,对此无定量的规定。一般可根据该控制室对整个生产厂的生产的影响、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要求、火灾后控制室的恢复时间与能力、控制室中设备的价值、以及对上下游生产或周围生产生活的影响等情况,与业主、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共同确定。
    19、某PTFE(聚四氟乙烯)工程,其中央控制室仪表采用DCS系统,设备投资约90万美元,控制室面积约260m2,投资约占25%,机柜间面积约70m2,投资约占75%。另外,USP间设备投资约70万人民币。现已在控制室和机柜间设置火灾自动探测器,并按规范设置了手提式1211灭火器。请问:按照《建规》,以上系统是否必须设置卤代烷固定灭火系统,如果设置,是否可只在机柜间和USP间设置?因为控制室为生产控制核心,从不断人,当火灾发生时,必须有人在现场处理,不能满足卤代烷灭火系统撤人的要求。
    答:根据上述情况,该PTFE工程中的中央控制室,应视为特殊贵重设备室。中央控制室的灭火系统设置,应严格按照公消[1999]031号文“关于逐步淘汰哈龙固定灭火系统和哈龙灭火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建规》97年局部修订条文的规定在机柜间和UPS室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但不得设置卤代烷气体灭火系统。控制室可不设固定气体灭火系统,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配置灭火器。有关建筑防火设计的审核事宜,请与当地消防监督部门联系。
    20、《建规》(97年版)第8.7.5条规定:“下列部位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其中第6款为“其他重要特殊设备室。”;第8.7.6条又规定“下列部位宜设置蒸汽灭火系统”,其中第2款为“单台锅炉蒸发量超过2t/h的燃油、燃气锅炉房”。在某大酒楼工程设计中,首层设有锅炉房和直燃机房,燃料均为天然气。
    一、请问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按上述哪条规定执行更合适一些。如果适用于第8.7.6条,那么蒸汽灭火系统有没有规范可供参考呢?
    答:该大酒楼的首层设有锅炉房和直燃机房,燃料均为天然气,对其灭火系统的设计,我们认为:
    《建规》GBJ16-87第8.7.5条中规定的“特殊重要设备”是指设置在重要部位和场所中,发生火灾后,严重影响生产和生活的关键设备。如化工厂中的中央控制室和单台容量300MVA机组及以上容量的发电厂的电子设备间、控制室、计算机房及继电器室等,一般不包括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直燃机和锅炉房。
    对于天然气直燃机可采用气体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二、《高规》(97年版)中也有一个类似的问题。第7.6.6.1条规定燃油燃气锅炉房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高层建筑中设置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直燃机房时,设置水喷雾或气体哪种灭火系统更合适呢?如果按水喷雾系统设置,那么《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第1.0.3条规定该系统用于固体、闪点高于60℃的液体和电气火灾,而燃气锅炉房属于气体火灾,不在其适用范围内。如果把对燃气锅炉房的防护目的定为防护冷却而不是灭火,也不是特别妥当。相应的,在按照本规范第3.1.2条表3.1.2确定喷雾强度时,应如何确定?
    答:对于水喷雾灭火系统,根据国家标准《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的规定,“可用于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生产、储存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但未明确规定是否可用于灭火。
    21、单台锅炉蒸发量为4t/h且有两台锅炉的单位,在《建规》第8.7.6条中规定为“下列部位宜设蒸汽灭火系统”,而第8.7.6条的条文说明为“下列部位应设蒸汽灭火设备”。如果要让该单位设置又没有现成的范例。比如这套系统的组件和动作信号,系统的构成不详,故请给予指导。
    答:根据《建规》第8.7.6条的规定:单台锅炉房蒸发量超过2t/h的燃油、燃气锅炉房宜设蒸汽灭火系统。即如在锅炉房有蒸汽源时,可设置此类系统;如条件受限制,也可采用其他有效的灭火方式,如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22、某企业1号厂房为航空发动机维修试车厂房,由发动机分解装配、试车准备和试车台三部分组成,发动机分解装配部分包括办公室及生活辅助用房(车间办公室、更衣室、厕所、淋浴室、计算机室、技术资料室行政办公室)等。发动机分解装配区的工艺流程为:整机清洗→发动机分解→检修
    2005-06-30 19: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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