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设计 \ 公共建筑设计 \ 转贴一个问题:楼梯在什么情况下出屋面?

转贴一个问题:楼梯在什么情况下出屋面?

发布于:2005-06-29 16:28:29 来自:建筑设计/公共建筑设计 8 9452 [复制转发]
看到一个问题,我想了想还真的不明白!同时也感觉有讨论的价值。所以转贴过来给大家讨论一下。请原问题的作者谅解!谢谢!
欢迎大家进行讨论和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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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1111_ooo.
    1111_ooo. 沙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3.1
    四 设有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如顶层局部升高时,其高出部分的层数不超过两层,每层面积不超过200m2,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楼梯,但应另设一个直通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第5.3.3条 超过六层的组合式单元住宅和宿舍,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平屋顶,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通至屋顶。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2.3 单元式住宅每个单元的疏散楼梯均应通至屋顶
    6.2.7 除本规范第 6.1.1.条第 6.1.1.1款的规定以及顶层为外通廊式住宅外的高层建筑,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不宜少于两座,且不应穿越其它房间,通向屋顶的门应向屋顶方向开启
    附: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 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且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设有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
    6.1.1.3 除地下室外的相邻两个防火分区,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本规范第 5.1.1条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的公共建筑
    2005-07-01 1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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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uperstar2202
    superstar2202 板凳
    插个小曲:请楼上的朋友,不要灌水,灌水必被捉!
    请朋友们继续讨论,谢谢!
    2005-06-30 14: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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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yyj
    oyyj 地板
    功能上需要上屋顶及规范规定(主要是消防疏散要求)必须通屋顶的建筑,一般6层以上的都要通屋顶

    2005-06-30 10: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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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ongzikongjian
    功能上需要上屋顶及规范规定(主要是消防疏散要求)必须通屋顶的建筑,一般6层以上的都要通屋顶
    2005-06-30 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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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angxiannian
    需要上屋顶的建筑
    楼梯都应该露出屋面吧
    2005-06-30 07: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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