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暖通空调 \ 通风排烟 \ 一类高层建筑30层中的地上汽车库是否机械排烟?
一类高层建筑,1~3层商业,4~5层汽车库,6~30层住宅;汽车库是否机械排烟,汽车库规范中仅说明地下汽车库设机械排烟,对于地上呢?有明确的规范条文否?谢谢

全部回答(12 )

  • giadr

    应该像斑竹说的先给整个建筑定性,要是超过50米的一类建筑,看你的描述就应该是一类,而且也超了50米,那不管你上边可以不可以自然排烟,都要做机械加压送风了。
    2006-01-11 14:20:11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wjhjjj
    那由于高规没有规定楼梯间是否能局部加压送风,对于这种情况是不是楼梯间只能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呢?从一楼到顶楼?那二类建筑呢?这样的话,上部能自然排烟的楼梯间也要设加压送风,岂不是很浪费???
    2006-01-11 11:34:11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hhbox
    楼梯间是建筑的竖向交通系统,是相通的,局部加压送风和顶送,下送只是风机设置的位置不同,都是向楼梯间加压送风,好象做不到局部吧!:)

    所以8.4.3条也只对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提出局部正压送风的要求.
    2005-03-10 17:07:10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stary

    谢谢!说的有理!问个问题,防烟楼梯间能不能作局部加压送风系统?
    2005-03-10 16:50:10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hhbox
    高规8.2.1的条文说明:对超过50米的一类建筑和超过100米的其他高层建筑不应采用这种自然排烟设施.关键是这个建筑整体的消防定性.有住宅,高层车库,商场已经是综合楼了.应该都做机械防烟.也就是即使下面几层具备自然条件也要做机械加压送风.我单位上个月刚做的一个建筑就是这种情况,一~二层有会所,商店,3~30层住宅,按超过50米的一类综合楼设计.局部有居住功能的建筑和纯住宅是不同的!8.4.3是对未超过50米的一类建筑或其它的二类建筑而言的,或者说两者有矛盾时,套高的消防标准做.
    2005-03-10 16:32:10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点击查看全部回答(12条)
相关推荐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通风排烟

返回版块

13.61 万条内容 · 422 人订阅

猜你喜欢
请选择删除原因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