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职称评审 \ 安徽职称 \ 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注意事项(收藏)

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注意事项(收藏)

发布于:2023-05-23 14:57:23 来自:职称评审/安徽职称 [复制转发]
2022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过程中,对于一些朋友反馈的网上申报的种种问题,主要还是因为不了解或者不重视新政策要求,抱有得过且过的心态,比如最为常见的问题: 申报系统反馈:“《某某某》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不到、发表在《某某某》期刊的论文在数据库查询不到,如有补充完善资料,请于三个工作日内完善后报至厅职改办”,以及业绩、继续教育、专利等等其他问题。
这其中一些问题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进行完善和弥补,比如,随着近年中宣部对期刊行业的整顿,目前要在规范的杂志上发表一篇论文,一般也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这也导致没有重视这项条件的申报人员,错失一年的职称评审。并且2021年至2022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也连续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附图),解析如下:
2021年新重点事项:
1、明确不得以挂靠、兼职等形式的申报。
2、明确省外职称的互认。但需根据相关规定,由调入地相应级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确认。
3、明确不得在一个年度内完成继续教育总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4、明确树立重业绩、重能力的评审导向。从工程设计类、工程施工类、工程管理类、工程科研类,细化了不同专业的业绩材料的类型,以及对于业绩佐证的具体材料内容,详见《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材料申报参考指引》。
5、明确不认可的发表的论文的种类。正式公开发表的论文应能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等三大国内认可度较高的论文数据库网站上检索验证。凡在上述三大平台检索不到,或发表在电子期刊、副刊、增刊、年刊等,或期刊信息与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信息不一致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依据。
6、诚信申报。严肃处理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论文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和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
2022年新重点事项:
1、切实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人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充分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主管和人社部门严格认真对网上和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适度扩大面试答辩人员范围。需参加面试答辩的情形有:一是,转系列、转专业申报(包括同级申报和晋升高一层级申报)人员;二是,将实用新型专利作为主要业绩申报高级工程师的人员。
3、明确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关证明材料。专利作为业绩材料的,需提供专利证书、合同/协议、实施现场图片和税务证明等。特别提醒:通过专利权转让并变更发明人取得的专利,在评审中不予认可。
由上可知,近两年安徽省建设厅、人社厅对职称申报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明确,但是有的申报人员还在以以前通过职称的同事或朋友的经验准备申报材料,导致了申报受阻,因此,重视并认真解读新政策文件,掌握新动向,少走弯路,才能更易迈上职称之路的新台阶——获得更高一级职称。
(安徽省建设厅原文件如下)

图片

图片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安徽职称

返回版块

78 条内容 · 2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答疑 (2022年8月版)

一、职称申报评定常见问题 1.哪些申报人员可在省住建厅所设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 答: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年组建两个评审委员会,分别是: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直、厅直单位、我省驻外建筑等行业企业以及在省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申报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