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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街道宗地编号441904027001GB0066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发布于:2023-01-09 10:27:09 来自:环保工程/环境修复 [复制转发]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 1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 号〕和《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东府〔201754 号)、《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东环〔2018310 号)以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819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当进行地块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经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被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或者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用于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公共服务场所等项目开发及建设。

万江街道宗地编号441904027001GB00664地块用途拟流转、出让且变更为公共加油站用地,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万江规划管理所委托,对万江街道宗地编号441904027001GB00664地块进行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万江街道宗地编号441904027001GB00664地块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严屋社区,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693494°,北纬23.059641°,地块占地面积为3805.20m2根据《规划图》,地块规划为公共加油站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分类标准,采用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2003年前,地块主要为农田,主要种植当季蔬菜等,种植过程仅使用农家肥和少量低毒、安全、低残留的农药;2003年至2008年,地块主要为花田和农户棚;其中农户棚位于地块东南部,主要用于农民存放工具和歇息;其余区域为花田,主要种植菊花和石马桃花等,种植过程仅使用少量低毒、安全、低残留的农药,以及农家肥、少量氮磷钾肥作为肥料;2009年,地块内农户棚拆除完成,原存放工具等均撤离地块;地块西北部原花田区域平整为空地,平整过程不涉及外来填土;地块东部原花田和农户棚区域变更为环城西路绿化带,主要种植绿化植物等,其余区域无明显变化;2010年至2011年,地块北部原空地区域变更为公交站;地块西部原花田区域变更为人行道;2012年,地块中部原花田区域出租用作挖掘机停车场,并搭建遮阳棚;2013年,地块南部原花田区域平整为空地;2014年至2020年,根据相关资料显示,东莞市兴贸运输有限公司租赁地块南部空地区域与地块外南侧区域用于作为运输货车停车场,其余区域无明显变化;2021年,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收储该地块,地块内所有建筑均拆除,拆除后建筑物料已清理外运,地块变更为空地;地块目前为荒地

地块内土壤污染风险较高的重点区域为地块公交站区域、挖掘机停车场区域 和运输货车停车场区域,由于上述区域运营过程中涉及车辆运输和公交车、挖掘机机械、运输货车的停放由于油品跑冒滴漏因素对地块可能造成潜在环境影响;初步确定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土壤钻探采样于20221215日完成,地下水建井于20221215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于20221219完成。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及报告编制由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钻探、建井由东莞市鲲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分析等由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完成。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5个土壤点位(含地块2个土壤对照点),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17个(包含2个土壤现场平行样,2个对照点样品,调查地块钻孔深度为6.0-8.0m,土壤样品从非硬化表层开始向下采集,分别采集4-5层不同深度样品,监测项目为:pH、含水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基本项目以及选测项目(石油烃C10-C40)。根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基本呈弱酸至弱碱性,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有检出,所有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标准。

调查组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建井深度6.0m,现场共采集4个地下水样品(1个平行样),采样深度为水位0.5m以下,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 / T14848-2017)中的地下水质量指标,包括浑浊度、pH、铜、六价铬、汞、砷、镉、铅、镍、石油烃C10-C40。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为评价标准,地下水监测井GW1GW2GW3的浑浊度超标倍数分别为2.72.22.0倍。浑浊度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且在东莞市地下水环境出现超限值情况较常见(具体超标情况见《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印发)09.21》),另外本地块地下水不被开采利用,对人体的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其余检出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

综上所述,认为万江街道宗地编号441904027001GB00664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公共加油站用地的需求,地块无需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 yj蓝天
    yj蓝天 沙发

    关注一下,谢谢楼主分享

    2023-03-03 0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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