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设计 \ 城市规划设计 \ 昆明: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昆明: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于:2022-10-14 09:56:14 来自: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1 118

来源:规划师笔记

[复制转发]

本文为“规划师笔记”精选文章

本文转载自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政策解读



根据《昆明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昆政办〔2018〕110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保障《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顺利实施,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规定》的有关政策措施,扩大共识,规范政策执行,制定本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必要性
《规定》自2016年6月10日施行以来,对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昆明确立了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目标,同时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外,由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体制的改革、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颁布,国家技术标准规范的调整等诸多因素,导致《规定》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
因此,适时启动对《规定》的修订,能够更好地促进城乡规划发展,塑造昆明城市特色风貌。  

二、修订过程
(一)2020年以来,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局结合新出台的标准、规范、政策,在《规定(2016版)》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成了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听证、风险评估备案、合法性审查、公平性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后,形成《规定(2016版)修订》,于2021年12月通过了市规委会审议。
(二)为确保工作有效衔接,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司法局同步开展了废止《规定(2016版)》相关工作,形成了《关于废止〈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的决定(草案)》报送审议。
(三)2022年6月底,《规定(送审稿)》和《关于废止〈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版)〉的决定(草案)》经第十五届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并于2022年9月14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规定》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公布实施。

三、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及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阳宗海范围内的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管理等相关活动,其他区域参照本规定执行。

四、主要内容
《规定》共十章67条。主要为总则、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城市空间景观与建筑形态、建设项目交通与停车设置、地下空间开发与利用、市政工程、乡村规划建设及附则。
《规定》是在《规定(2016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来,从条文内容来看,本次修订主要从以下十三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

(一)适用范围的优化
为进一步加强对晋宁区和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城乡规划、设计与建设的管理,同时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相关要求,《规定》将适用范围从原《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调整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晋宁区及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阳宗海,其他区域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地块开发强度等主要控制指标的优化
落实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的各项指标要求, 进一步提升了居住项目的品质。
将常用且指标基本固定的中小学、公用设施、工业、物流仓储等用地的控制指标予以补充完善,有利于此类用地和项目更好的进行规划管理和开发建设。

(三)居住项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的优化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及加强社区综合服务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了居住项目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同时,在居住项目内增加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邮件及快件送达设施的配建需求。

(四)完善幼儿园与托儿所规划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的建设标准,增加了幼儿园的生均用地合格标准。同时,为解决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   ,要求每个新建幼儿园均要配建一定规模的托儿所。

(五)优化建筑退让高速公路、城市道路要求
《规定(2016版)》中高速公路(含具体名称)退线距离涉及桥高、是否在城区等,由于桥高变化较大、高速路网随城市发展不断增加等因素,本次修订   优化了高速公路的退距要求。
其次,《规定(2016版)》对部分城市道路是按照道路性质来确定建筑退让距离的,由于道路性质会随着交通规划而发生变化,本次修订统一按照道路红线宽度确定建筑退让距离。
第三,为了提高工业园区内工业、物流仓储用地的土地利用效率,适当降低了此类用地的建筑退让距离。

(六)严格执行《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关于河道的保护要求
按照《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主要入湖河道的支流需要按照主要入湖河的退让要求进行控制。   本次修订将《滇池流域城镇支流沟渠专项规划(支流部分)》确定的13条支流按照主要入湖河道退让要求进行控制。

(七)城市道路交叉口控制的优化
为了打造宜人的街区尺度,优化道路交叉口慢行交通环境,   对道路路缘石半径、道路切角、交叉口退距进行了优化, 避免形成过大且空旷的交叉口,有利于减少行人、非机动车的过街距离。

(八)建筑外观的优化
为了避免出现大量重复的建筑,   本次修订规定高层商业办公建筑外观不应出现连续3栋及以上相同重复,高层住宅建筑外观不应出现连续5栋及以上相同重复,有利于塑造丰富的城市景观。

(九)丰富公共空间的绿化景观
为了丰富公共空间的绿化景观,本次修订规定以居住性质为主的建设项目,应当将其   绿地面积的15%-20%集中设置在临河、临路等公共空间。

(十)进一步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出行
《规定(2016版)》为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出行,规定对二环路及呈贡区核心区范围内的行政办公、商业商务等项目可按一定比例减少配建的机动车车位。为了进一步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出行,   现状及已开工建设的轨道交通站点500米范围内的行政办公、文化设施、商业、商务办公建设项目,在交通影响评价的基础上可适当减少配建的机动车车位。

(十一)鼓励建设沿街骑楼与挑檐
结合昆明阳光充沛,气候温和等特点,为了鼓励建设沿街骑楼、挑檐,对骑楼、挑檐的建筑退线、建筑密度计算等做了较为灵活的规定。

(十二)中小学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优化
近年来,各地均对中小学地下空间的合理运用以解决学生接送通勤、社会停车等难题进行了探索。本次修订增加“   鼓励利用中小学的运动场等地下空间解决接送学生的临时停车需求” 的规定,有利于缓解上下学时段交通拥堵的问题。

(十三)鼓励商业办公建筑的开发建设
为了鼓励商业办公建筑的开发建设,结合国内部分城市的实际经验,   明确商业、办公建筑避难层(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五、解读途径
本解读材料与《规定》在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昆明空间规划”公众号公开发布。



■ 来源:  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编辑:  规划师笔记 



  • lijiawei411
    lijiawei411 沙发
    《规定》自2016年6月10日施行以来,对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行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昆明确立了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目标,同时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另外,由于自然资源规划管理体制的改革、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颁布,国家技术标准规范的调整等诸多因素,导致《规定》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
    因此,适时启动对《规定》的修订,能够更好地促进城乡规划发展,塑造昆明城市特色风貌。  
    2022-10-15 11:09:15

    回复 举报
    赞同0
评论帖子
评论即可得
+1经验值
+1土木币

请先 登录,再参与讨论!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城市规划设计

返回版块

15.24 万条内容 · 224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保护与更新】苏州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程回顾与思考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如今,当“古城”迎来“新人”,当“老传统”遇到“新举措”,当“老记忆”邂逅“新乡愁”,怎样在生态文明视角下进行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如何平衡好保护与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巨大挑战,也是值得我们总结、提炼,并进一步进行宣传、推广的话题。为此,本刊在新媒体端设立“保护与更新”专栏,邀请各界学者共同探讨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更新相关话题,介绍案例、总结经验、提炼建议,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