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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及解读

发布于:2022-10-13 13:59:13 来自:工程造价/土建工程造价 0 6

来源:全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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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


  •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推行工程总承包,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是确保真正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有利于确保质量和工期,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推动工程总承包市场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体系,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活动,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合理确定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原则上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以单位指标报价的可视为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通常用于项目中建设场地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岩土工程条件不明或发包人要求不明确等有较大调整风险的分部工程项目。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总价部分占比原则上应超过合同价的50%。

(二)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对价格风险的分担应参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执行。

二、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

(一)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包括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和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

(二)工程费用包括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的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暂估费用。建筑工程费是指用于建筑物、构筑物、桥涵、道路等土木工程建设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除本指导意见中的安装工程费以外的通用安装工程。设备购置费是指需要采购或自制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费用,不包括应列入建筑工程费的建筑设备的价值。安装工程费是指用于设备购置费中对应的设备、工器具、交通运输设备、生产家具等的组装和安装,以及配套工程安装而发生的全部费用。暂估费用包含暂估价工程、货物。

(三)工程总承包其他费一般包括设计费、暂估价工程服务费、土地及占道使用补偿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检验检测及试运转费、工程保险费和其他专项费等。设计费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完成建设项目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初步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和专项设计费。暂估价工程服务费是指承包人对依法招标的暂估价工程进行招投标管理、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或者提供相应配合服务所需的费用。土地及占道使用补偿费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在建设期间因需要而用于租用土地使用权或临时占用道路而发生的费用以及用于土地复垦、植被或道路恢复等的费用。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是指建设项目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对建设场地遗留的有碍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服务于总承包而未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工程和临时仓库、生活设施等建(构)筑物的一次建造、维修、一次拆除的摊销或租赁费用,以及铁路、码头、货场的租赁等费用。检验检测及试运转费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用于未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工程检测、设备检验、联合试车、联合试运转、试运行及其他检验检测的费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不含由发包人委托的检验检测费用。工程保险费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在项目建设期内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投保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施工企业的人员、财产、车辆保险费。其他专项费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在项目建设期内,用于本工程的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苗木迁移、测绘等发生的费用。

(四)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并在合同中约定的用于项目建设期内不可预见的以及市场价格变化等而增加的,发生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指由于工程实施中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及洽商、一般自然灾害处理、地下障碍物处理、超规超限设备运输等可能增加的费用。价差预备费是指为在建设期内利率、汇率或价格等因素变化而预留的可能增加的费用。

三、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能力的单位编制。

(一)项目清单编制

1.项目清单是指发包人提供的载明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费用、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和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的名称和其他要求承包人填报内容的项目明细。

2.项目清单依据发包人要求和本指导意见,按照不同发承包阶段的发包范围和内容,确定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可参照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编制;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依据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文件编制。

3.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项目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不得将其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

4.项目清单价格宜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他措施项目除外)、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约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5.工程总承包费用中的税金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应纳增值税及其在此基础上计算的附加税,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编制招标控制价的计税方式,发包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税方式有要求的,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

(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应参照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相关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数指标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有关计价依据编制,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不得高于批复的投资概算中对应项目的概算总额。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全部内容(清单项目价格组成除外)。

1.工程费用根据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发包人要求等文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2.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根据建设项目在完成初步设计审批后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设计方案审定后发包的不同要求和工作范围计列。设计费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阶段、设计深度和工程特点,参照同类或类似项目的设计费,按市场调节价编制。暂估价工程服务费按依法招标的暂估价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土地及占道使用补偿费根据工程情况计列。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根据工程情况计列,不包括已列入工程费用中的施工企业临时设施费。检验检测及试运转费根据工程情况计列。工程保险费根据工程情况计列。其他专项费根据工程情况计列。

3.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根据不同阶段的发包内容,参照现行的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编制方法计列,应扣除发包人计列的预备费。

四、投标报价编制

(一)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项目清单、澄清或修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本企业积累的同类或类似工程的价格,按照发包人给定的项目清单格式和要求自主报价,形成价格清单,但不得低于项目成本。

价格清单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或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项目报价明细。

(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投标人须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应符合招标文件及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规定。

(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填报。

(四)发包人对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税方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发包人无要求的,投标人应将应纳税金计入项目清单价格,汇入投标总价。

五、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采用总价合同或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或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不予调整。

(二)工程费用调整

1.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调整的情形主要是:(1)由于发包人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变化;(2)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3)因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性规定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4)不可预见工程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费用变化;(5)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变化。具体调整范围和调整方法应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的单价部分,全费用综合单价依据国家现行计价规范(标准)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在合同中明确具体调整方式。

3.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的调整方法主要有价格指数调整法或者价格信息调整法。价格指数调整法是指因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波动等影响成本变化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价格指数、权重和调整方式进行调整的方法。价格信息调整法是指人工费、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时,按合同中明确的可调整的人工费、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施工机械使用费的基准价、风险系数、单位含量指标、调差计算公式约定进行调整的方法。

(三)工程总承包其他费根据合同约定调整。

(四)工程变更

1.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是指发包人变更合同中“发包人要求”或招标文件发布时提供的经审批的初步设计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后的设计方案,应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2.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价格按合同约定调整。

3.因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导致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时,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应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4.设计变更应经发包人审批通过后实施,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因承包人设计错误造成的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的,费用不予以调整;导致费用减少的,应按实际予以调减。

5.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优化设计、深化设计、设计优化按如下方式进行调整:在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承包人进行的优化设计、深化设计及设计优化,其盈亏均由承包人承担;如需要改变“发包人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认为可以节约成本,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或其他利益,经发包人指示变更的,应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形成的利益双方协商分享,同时调整合同价款。优化设计是指承包人从满足发包人要求的众多设计方案中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设计方法。深化设计是指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的细化、补充和完善,满足设计的可施工性的要求。设计优化是指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的改善与提高,并从成本的角度对原设计进行排查,剔除其中不合理的成本,是对原设计的再加工。

6.若工程变更引起其他变化,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费用支付

1.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在合同中合理约定工程总承包项目费用的支付方法和支付比例,其中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及中小企业款项的支付应符合现行相关政策规定。

2.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可采用里程碑节点比例法支付。发包人应在合同中合理设置里程碑节点及对应支付比例。

3.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可采用里程碑节点比例法支付或按合同中约定时间办理过程结算支付。

4.以上里程碑形象节点或过程结算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应大于二个月。

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支付承包人预付款的比例按签约合同价〔扣除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或年度资金计划计算,不得低于10%,不宜高于30%。

六、结算编制与审核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结算应按照有关计价依据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编制和审核,合同工期较长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过程结算的节点。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在结算和决算审核时,仅对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可调整部分进行审核,对工程总承包项目总价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按合同约定实施完成的总价部分不再另行开包审核。

(二)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未进行或者未完成审计为由,拖延办理支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

七、其他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和计价表应采用统一格式(详见附件)。

(二)各地在执行本指导意见中出现的疑问,请及时向我厅反映。发承包双方对工程总承包合同存在争议的,可提请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解决。

本指导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附件:工 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计价表格组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0月8日

解读 :《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

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制定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2019 12 号), 2020 4 2 日,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川建行规〔 2020 4 号), 2021 12 15 日,四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5 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建行规〔 2021 19 号),为了贯彻落实川建行规〔 2021 19 号文中对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总体要求,需要制定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体系,具体指导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活动。

推行工程总承包,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入推动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改革的重要举措。《指导意见》通过制定切合我省实际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指导意见,有利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工程总承包计价行为,有利于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深度融合,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缩短建设工期、降低工程投资,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进一步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主要对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结算编制与审核提出了指导意见,制定了规范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计价表格。

三、《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四、《指导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1.创新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形式。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原则上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强调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总价部分占比原则上应超过合同价的 50% 。总价部分占比超过合同价的 50% 更能实现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发挥工程总承包在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组织的机制优势,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2.改革计价方式。由于工程总承包计价不同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计价,法律法规和政策尚有不配套之处,需要对现有规定进行突破,因此本《指导意见》的计价方式在逐步向市场形成工程造价转型,以适应工程总承包计价的特性。如可参照相关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数指标和市场价格信息,按定额计价等,使工程总承包计价,特别是总价部分既使用现行我省计价依据,也可以参照相关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数指标和市场价格信息等,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3.推行全费用综合单价。规定清单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他措施项目除外)、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约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有利于清单项目价格进一步贴近市场实际,充分体现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原则,减少结算争议。

4.明确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内容要求。明确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全部内容(清单项目价格组成除外)”,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招标人有意抬高或压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行为,确保合理标价,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提供费用上的保障,为投标报价评审提供参考依据。

5.制定统一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计价表格。制定了涵盖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款调整、结算及支付全过程的计价表格,统一了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和计价表格格式,便于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及报价评审相关软件的开发与应用。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为什么原则上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总价部分占比为什么原则上应超过合同价的 50%

答: 1. 工程总承包不同于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是指承包人按照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对建设项目约定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承包建设,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确保达到建设项目的功能、性能、品质等目标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由于上述工程总承包的特点,在发包人要求详细明确的前提下,采用总价合同计价模式更能从根本上激发承包人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鉴于目前国家在推行工程总承包的配套政策还未完善的情况下,以及工程建设本身的复杂性和差异性,全面推行总价合同不完全符合我省实际情况,有必要采取相对灵活的,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方式,既符合推行工程总承包的原则和要求,也适应工程建设现实中存在一些不确定和不明确的实际情况。如一定建筑面积规模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主体结构部分更方便采用总价合同模式,其外墙装饰、室内精装修或通风空调设备安装等专业工程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无法采用总价合同模式,而可以采用单价合同模式。

2.总价部分占比超过合同价的 50% 更能体现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的转变,有利于发挥工程总承包在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组织的机制优势,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六、《指导意见》费用项目组成中工程费用包括的建筑工程费是否就是土建工程费?

答:费用项目组成中的建筑工程费是主要用于建筑物、构筑物、桥涵、道路等土木工程建设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除《指导意见》中的安装工程费以外的通用安装工程,也包括电梯、通风空调等工程设备。

七、《指导意见》费用项目组成中为什么没有包括勘察费?

答:《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建行规〔 2021 19 号)第三条中“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前,应完成项目工程勘察,明确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等条件,并具有成熟的技术方案。”规定,发包人应在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前完成项目工程勘察,故《指导意见》费用项目组成中没有包括勘察费。

八、《指导意见》项目清单编制依据中的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主要是指什么?

答:项目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的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主要是指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及九本计量规范。总价合同或者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总价部分,可参照现行建设工程计量、计价规范编制;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中的单价部分,依据现行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编制。

九、《指导意见》中“全费用综合单价”与现行定额综合单价的区别是什么?

答:《指导意见》中“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的内容与现行定额综合单价相比,全费用综合单价比现行定额综合单价多了工程设备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他措施项目除外)、规费和税金。在计价软件中“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描述方式示例如下图:

?

???十、《指导意见》中“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他措施项目除外)、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约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清单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他措施项目是否也为全费用综合单价?

? ? 答:措施项目除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外,其他措施项目是否单列、哪些单列由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确定。清单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其他措施项目,其清单单价也应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应按规定计税。

十一、《指导意见》中“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全部内容(清单项目价格组成除外)”包括哪些?

??答:包括《指导意见》附件“工程总承包项目清单计价表格组成”中规定的封 -2 、扉 -2 及表 01 至表 13 的内容。




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

    建研〔2022〕号

 

关于举办创效管理工程总承包(EPC)
全方位一体化实战案例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和施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2021年1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并施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建市〔2020〕96号)。随后,各省市相继发布本省市的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文件。2022年1月住建部发布《“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明确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工程计价、合同管理等制度规定,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设计、施工主体责任。
据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开年以来,以中建、中铁、中交、能建、电建为代表的大型施工企业频频中标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揽金额巨大。但,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在我国发展还未形成成熟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各企业在投标报价、项目管理一体化集成、项目现场管理、全过程成本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尚未行程体系,特别是项目实施各阶段成本控制、精益成本管理、二次经营索赔管理、(EPC)F+EPC模式如何规避风险已经成为EPC项目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将在 2022 11 9-11 举办 创效管理工程总承包(EPC)全方位一体化实战案例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如何提高盈利点(案例实战)
一、是不是实行项目经理制的项目就能成功?
二、什么能力是一个优秀项目经理必须掌握的?
三、如果让具备了必备素养的项目经理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如何调动该项目经理和其团队的积极性把项目做好,最终为公司创造效益呢?
第二部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在全寿命周期内如何有效控制成本(案例实战)
一、项目成本控制管理的原则
(一)项目成本控制的概念
(二)项目成本控制的原则
(三)项目成本控制的种类
(四)竣工验收阶段的成本控制
二、项目成本控制的对象、内容及方法
(一)项目成本控制的对象
(二)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内容
(三)工程项目内部成本控制主要内容
(四)工程项目内部成本控制的主要措施
(五)项目成本控制的理论方法
1、挣值理论介绍
2、项目成本控制的过程
三、项目实施各阶段成本控制
(一)项目工程成本在投标报价阶段的控制与管理
1、项目工程第一阶段是投标报价阶段
2、对投标工程成本进行预测
(二)中标后开工前的成本控制与管理
1、造价管理人员要编制目标责任成本
2、组织召开施工期间索赔准备工作会议
(三)施工中的成本控制与管理
(四)工程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的成本控制与管理
(五)如何控制工程项目成本
(六)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要点
(七)加强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措施
1、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对象和内容
2、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3、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方法
四、建筑工程成本控制现状分析 (案例实战)
(一)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现状
(二)我国建筑工程成本控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五、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体系 (案例实战)
(一)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成本控制
(二)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成本控制体系
(三)采用科学的项目成本控制方法
六、成本控制案例——某公司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实证分析
(一)公司项目成本控制方法和实践
(二)实施施工项目成本实施控制的成效
1、规范项目成本控制行为
2、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第三部分:EPC工程项目成本要素管控——精益成本管理 (案例实战)
一、EPC工程总承包精益设计——采购成本管理
(一)EPC总承包项目设计与采购的耦合
(二)EPC项目设计阶段成本分析及其精益管理要点
(三)EPC项目设计精益成本管理的主要方法
(四)EPC项目设备采购成本分析及精益采购成本管理
二、EPC工程总承包精益施工成本管理
(一)EPC项目施工阶段成本分析
(二)精益思想在施工阶段成本管理中的运用
(三)EPC项目精益施工成本管理的主要方法
1. 成本与进度综合控制的挣值法
2、作业成本法(按作业流程)
3、质量成本管理法
4、BIM技术的运用
(四)EPC项目精益施工成本管理的主要流程
(五)EPC项目精益施工的5S现场管理
三、EPC工程总承包精益成本管理案例
(一)项目概况
(二)Z公司EPC项目的成本分析
(三)Z公司EPC项目精益成本管理设计
第四部分: EPC工程项目二次经营索赔管理(实战案例)
一、施工企业二次经营工作
二、工作的目的和任务
三、主要手段
四、成本控制
第五部分: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及应用
一、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发布背景
二、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起草背景和过程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起草的主要亮点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条款结构及解读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设部、发改委)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
(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中的关键问题
(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实施后企业面临的问题与应对
策三、工程总承包特点及风险剖析
(一)工程总承包的内涵
(二)工程总承包的模式
(三)工程总承包合同类型
(四)工程总承包的核心特征
(五)工程总承包的风险分配
(六)工程总承包的关键
(七)工程总承包风险
1、地质勘察风险(以下内容引自《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
2、识别发包人要求的风险
3、责任转移风险
4、意外风险四、总承包合同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实务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特点与性质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时机与选择
(三)工程总承包项目风险分担的原则
(四)工程总承包项目专业分包的原则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计价原则
(六)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各阶段合同风险识别防范
(七)工程总承包履约工期风险和风险控制
(八)工程总承包工程变更、索赔技巧与风险控制
第六部分: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合同及费控管理 (案例实战)
一、影响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因素分析
二、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
三、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有效途径施
四、项目成本的监控项
第七部分: 工程总承包(EPC)F+EPC模式如何规避风险?(案例实战)
一、EPC+F项目模式介绍
(一)模式
(二)特征
(三)合同
(四)商业模式分析
二、EPC+F操作方法及发展方向
三、国内EPC+F典型案例分析
1、EPC+F的概念
2、“EPC+F”的适用项目领域
3、“EPC+F”三大主体的关系
4、“EPC+F”涉及的四个问题
5、“EPC+F”涉及的优缺点
四、F+EPC及ABO参与各方的合规要求及风险分析
(一)F+EPC的合规性分析
(二)对“F+EPC”参与各 ? 的风险分析 
(三)为什么“融资+EPC”模式 ? 不通? 
1、何为“融资+EPC”模式?
2、“融资+EPC”不具备合法性
3、“融资+EPC”模式的风险分析
(四)“投资 ? +EPC模式”是个什么东东?在当前的政策和市场背景下可 ? 吗? 
1、其合规要义在于:
2、投资 ? +EPC模式”的难点在于:
(五)ABO在项目中的应用
1、ABO属于政府采购 ? 为 
2、A应如何理解? ? ? 招采程序? 
3、 ? 需进 ? 1098号 ? ? 性论证审查
五、EPC+F模式的实施注意事项及应对策略
(一)EPC+F常见的操作模式
(二)EPC+F模式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第八部分: EPC工程总承包采购体系管理 (案例实战)
一、工程项目采购管理概述
(一)基本概念
二、工程项目采购方式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工程项目采购方式有两种:
(一)招投标
(二)直接发包三、工程项目采购活动的基本模式
(一)物资采购模式
(二)设计任务委托的模式
(三)施工任务委托模式
(四)建设项目总承包
(五)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的发展趋势
第九部分: EPC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实战案例)
一、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概况介绍
(一)基本建设审计概念
1、基建审计定义
2、基建审计形式
3、基建审计工作范围
4、审计工作对象
5、审计工作主要内容
6、审计工作依据
7、审计工作流程
8、审计处理权限
9、基建审计双方的责任
(二)基本建设审计特点
1、基本建设项目的特点
2、基建审计要求及特点
(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简介
1、跟踪审计介入的时点
2、跟踪审计的组织
3、跟踪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三、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一)基本建设程序审计
1、基本建设程序的基本知识
2、国家基本建设领域的制度:
3、审核基本建设程序重点
4、基本建设程序、制度审计案例分析
(二)基本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审计
(三)基本建设项目勘查设计阶段审计
1、勘察设计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及程序
2、基本建设勘察设计审计重点
3、我所以往对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4、设计勘察设计审计案例分析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审计工作
(五)基本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审计
1、设备材料采购审计
2、工程造价控制审计
(六)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审计
1、工程结算审计
2、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3、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计
四、建设项目风险管理与审计
(一)建设项目风险来源分析
(二)风险识别
(三)风险的防范与处理
(四)建设项目内部风险管理
第十部分:   能源投融资政策及项目策划风险管理
一、国家新能源投资政策
二、新能源项目策划思路
三、新能源项目策划注意事项
四、新能源项目风险内容
五、新能源项目风险规避
六、新能源项目成功策划规避风险的重点梳理


授课专家
郑文强
中建政研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专家委员会专家,住建部专家,交通部专家,从事工程管理多年来,历任商务经理、项目经理、 大项目经理, 现为央企大项目经理。长期负责国内和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市场开发、投融资及项目管理、现场施工管理等工作(涉及光伏及风能、垃圾发电、 抽水蓄能、氢能等新能源项目、 房建、市政、污水处理工程、 河道环保工程); 精通投融资(EPC+F,PPP,BOT,BT)一体化全过程管理、及 EOD、 TOD 、城市更新模式)。主导完成某市大型产业园 PPP 开发,总投资额 250 亿,项目获得各方好评,项目后续收益为公司带来了丰厚的利润。在大项目项目经理期间,承揽海外工程合同额 20 亿,同时在后续项目管理过程中,通过合理的项目管控措施和手段,仅用18个月就完成了该项目, 结算利润达到预计利润的两倍。精通项目策划,将复杂的工程项目通过合理的要素和目标管控顺利完成项目。善于商务谈判, 成本管理、处理工程项目中的索赔与纠纷,疑难问题及风险危机处置。
三、培训对象
各业主单位从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
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公司、总承包公司、设计院、设备材料供应商、律师事务所及各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市场开发、法务专员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EPC项目管理的所有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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