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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设计规范 GB51192-2016-5 地形设计

发布于:2022-08-25 14:14:25 来自:园林景观/景观规划设计 2 9 [复制转发]

5.1 高程和坡度设计

5.1.1 地形高程设计应以总体设计所确定的各控制点的高程为依据。

5.1.2 绿化用地宜做微地形起伏,应有利于雨水收集,以增加雨水的滞蓄和渗透。

5.1.3 公园地形应按照自然安息角设计坡度,当超过土壤的自然安息角时,应采取护坡、固土或防冲刷的措施。

5.1.4 构筑地形应同时考虑园林景观和地表水排放,各类地表排水坡度宜符合表5.1.4的规定。

表5.1.4 各类地表排水坡度(%)

5.1.4.jpg


5.1.5 游憩绿地适宜坡度宜为5.0%~20.0%。


5.2 土方工程

5.2.1 土方工程设计应进行土方量计算。

5.2.2 人工堆土改造地形应保证山体稳定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安全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种植土层下的填充土提出土粒径和压实系数要求。填充土应分层夯填或碾压密实,压实系数为0.90~0.93。地形上设计有建筑物时,局部填充土指标应符合建筑基础要求。
2 视堆土高度进行地基滑动稳定、承载力和变形验算。
3 应验算堆土对周边已有的建(构)筑物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地基加固等有效措施,确保不产生安全隐患。

5.2.3 土方工程设计应采取利用原表层栽植土的措施,同时提出区域内原土的保护、保育以及恢复改良的措施。

5.2.4 地形填充土不应含有对环境、人和动植物安全有害的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


5.3 水体外缘

5.3.1 水体的进水口、排水口、溢水口及闸门的标高,应保证适宜的水位,并满足调蓄雨水和泄洪、清淤的需要。

5.3.2 水体驳岸顶与常水位的高差以及驳岸的坡度,应兼顾景观、安全、游人亲水心理等因素,并应避免岸体冲刷。

5.3.3 非淤泥底人工水体的岸高及近岸水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防护设施的人工驳岸,近岸2.0m范围内的常水位水深不得大于0.7m;
2 无防护设施的园桥、汀步及临水平台附近2.0m范围以内的常水位水深不得大于0.5m;
3 无防护设施的驳岸顶与常水位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0.5m。

5.3.4 淤泥底水体近岸应有防护措施。

5.3.5 以雨水作为补给水的水体,在滨水区应设置水质净化及消能设施,防止径流冲刷和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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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公园设计规范地形设计


  • 蜡笔小点心

    很好的资料 谢谢

    2022-08-25 17: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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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蜡笔小点心

    很好的资料 谢谢

    2022-08-25 17: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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