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自2020年以来, 第四次 提到“限高“的政策。前三次分别为:
2021年10月,住建部和应急管理部发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建筑”。
2021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其中提到“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2020年4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其中指出“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
优化城市空间格局和建筑风貌。发挥发展规划引领作用, 全面完成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落实适用、 经济、 绿色、 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 治理“贪大、 媚洋、 求怪” 等建筑乱象。 严格限制新建超高层建筑, 不得新建 500 米以上建筑, 严格限制新建 250 米以上建筑。
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修订充分考虑人口规模因素 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科学测算和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率先在都市圈推动 规划统一编制实施, 探索土地、人口等统一管理。
推进新型城市建设。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顺应城市发展新趋势,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建设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城市。
完善城市住房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有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重点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改造, 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模式。 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注重改造活化既有建筑, 防止大拆大建, 防止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 老城区改造更新按有关标准补齐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消除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 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城区,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市规划建设, 鼓励城市建筑设计传承创新。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 300 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 全面放宽 城区常住人口 300 万至 500 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 完善 城区常住人口 500 万以上的超 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 方案要求,强化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保障。 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受教育权利,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
引导城市人才入乡发展。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推动规划设计师、建筑师、工程师“三师入乡”, 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制度,为乡村建设行动提供技术支撑。
推进城乡一体规划设计。 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 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 全面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结合实际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布局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 规范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合理推进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整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全文如下
一
发展基础
二
总体要求
三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四
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
五
推进新型城市建设
六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七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八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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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板凳感谢,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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