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是一名造价新人,目前在一家咨询公司工作,最近在施工现场驻场。某日,委托方的工程部突然要求小王马上测算一份变更,但因为提供的条件信息(做法、规格尺寸等)不全,小王只能硬着头皮上,根据过往项目经验,费了好大劲,熬夜做了一份预估,在工程部不断的催促下,紧赶慢赶将测算结果反馈给了工程部。
小王觉得委屈极了,自己努力了半天,怎么就反而收获了的是“处罚”,真是越努力,越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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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盘一下“小王”的案例:
1. 对方提供的信息不全,造成该测算结果有偏差。
2. 从对方工程部和成控部的态度来看,在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就进行责罚,似乎有“针对”的嫌疑。
3. 对方工程部人员处事不公,今后得“小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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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的几种认识来看,得出的如此结论与其工作经历带来的“经验信息”关系很大:有要求对成果加批注的,有格式执行不严格的,有格式的制定缺乏总结论证过于随意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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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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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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