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1号)
杨某芬: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 注册在承德冀优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的处理决定。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501号6213房间
联系电话:0311-87908202
邮政编码:050051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2号)
谷某: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石家庄启赋领航教育咨询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邯郸市固宇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的处理决定。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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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3号)
王某霞: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逸恒鸿烨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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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 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4号)
赵某: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鼎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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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5号)
梁某: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廊坊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京广建筑工程河北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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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6号)
马某全: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北京国能龙威发电技术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厚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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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7号)
卜某斌: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省枣强县第一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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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8号)
赵某红: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崇利制钢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良滕建设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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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9号)
朱某军: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河北世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路欣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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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10号)
张某玉: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河北宣龙矿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帅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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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 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11号)
孟某: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邯郸市渊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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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12号)
刘某平: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临城四方勘测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步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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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13号)
孟某英: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五矿邯邢矿业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远欧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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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 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14号)
冯某薇: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成安县地价评估事务所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賽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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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15号)
安某超: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双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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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 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16号)
王某军: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唐山国华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迁安市瑞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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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17号)
支某: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工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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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18号)
杨某: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石家庄诺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衡水蓝剑技术防范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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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19号)
刘某花: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秦皇岛海港兴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深州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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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20号)
郭某增: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河北省高邑县第一中学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唐山轩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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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21号)
赵某玉: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国营柏各庄农场第二分场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唐山绿岛装饰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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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22号)
吴某峰: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罗庚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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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23号)
孔某现: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曲周供电分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迈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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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24号)
张某: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芝森建设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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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9日
行政处理意见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5-25号)
倪某娟:
经调查核实,你隐瞒在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工作的事实, 将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河北联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存在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厅拟作出 撤销你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处理决定 。
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我厅进行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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