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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到2025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

发布于:2022-04-14 16:26:14 来自:装配式建筑/行业政策 0 12

来源:预制建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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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济南市“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


济建节科字〔2022〕5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相关单位:


《济南市“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已经局党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第四批装配式建筑专家及更新完善在库专家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促进深圳市装配式建筑持续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技术支撑作用,根据《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深建规〔2018〕9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决定公开征集第四批装配式建筑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家入库


(一)申报对象


本次重点征集从事装配式建筑开发建设、工程施工、部品部件生产、模块化建筑、装配式装修、建设经济和科研教育等领域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申报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的个人应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专家入库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装配式建筑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备以下其中一项工程业绩:


(1)承担过4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或2项以上大型工程的开发建设、工程施工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2)承担过不少于20个项目的部品部件生产与供应管理相关专业技术工作;


(3)承担过2个以上装配式装修或模块化建筑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


2.在高等院校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教学5年以上。


3.作为课题完成人前10名,完成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或作为装配式建筑技术研究人员,完成不少于3个市级以上的装配式建筑课题研究工作。


4.国家级、省(部)科技成果奖(与装配式建筑相关)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作为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等参与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等重大奖项。


5.作为主要起草人前10名,参与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装配式建筑标准编制工作,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三)申报材料


1.《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附件1);


2.专家的身份证明;


3.个人学历、职称、专业能力、业绩等满足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


2022年4月11日-2022年5月20日


(五)申报要求


申报人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管理办法》要求,由个人所在单位或行业协会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申请,每个单位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工程施工、模块化建筑、装配式装修类专家推荐人数可放宽至5名,已在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专家无需再申报。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申报人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qinke@zjj.sz.gov.cn,并准备纸质材料(A4纸装订成册)、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内含word版表格及书面材料扫描件)各一份,由工作人员通知后以邮寄方式报送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处(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705室)。


三、更新在库专家信息


已在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的专家请填写《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信息更新表》(附件2),并于2022年5月20日前提交至邮箱:qinke@zj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申请表

2.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信息更新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4月11日


(联系人:聂璐,联系电话:0755-83788910;江国智,联系电话:0755-83258580)


附件下载


银川市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执行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装配办发﹝2022﹞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图审机构等有关单位:


为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进一步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根据《银川市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银政办发﹝2018﹞51号)要求,现将我市装配式建筑执行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立足银川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实际,现将《关于规范和加强银川市装配式建筑的工作通知》(银装配办发﹝2021﹞1号)中,“装配率不低于50%”调整为装配率不低于35%。同时,进一步明确银川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计算方式,新建小区在规划设计条件审定时,明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的建筑要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0%以上且不少于1栋,装配率不低于35%。


银川市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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