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决定给予江苏中建公司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降为乙级的行政处罚后,北京一审法院行政判决降低资质处罚不合法,住建部不服,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终审判决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的建督罚字〔2020〕5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
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江苏中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18-222号。
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因行政处罚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2020)京01行初384号行政判决(以下简称一审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20年4月28日,住建部作出建督罚字〔2020〕5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被诉处罚决定),主要内容为:2017年12月9日,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聚鑫公司)间二氯苯装置发生爆炸事故(以下简称涉案事故),造成10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875万元。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结案的批复》(苏政复〔2018〕57号,以下简称57号批复),江苏中建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建公司)在建设单位未取得规划许可情况下,明知四车间已经建成,违规出具正式施工图。出具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没有对建设项目选用的工艺技术安全可靠性进行充分说明,没有对间二硝基苯脱水、保温釜储存及压料、残液回收使用等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充分辨识,造成事故隐患。住建部于2019年3月15日向江苏中建公司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19﹞5号,以下简称5号告知书),江苏中建公司提出了听证申请,住建部于2019年6月14日组织召开了听证会。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听证申辩意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住建部决定给予江苏中建公司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降为乙级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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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院这家子都为生孩子?设计院的领导就好比婆婆,设计院非结构专业就好比男人,设计院结构专业就好比女人,设计院的图纸就好比小孩,设计院各专业配合生产图纸就好比男女配合生小孩,设计院的领导拿图纸卖钱, 就好比婆婆拿小孩卖钱一样! 别的专业犯错改图了就好比男人不孕不育 ,为了生产图纸不得不专业配合,就像为了生小孩男女不得不配合一样,男人取精很容易,一部小电影就可以完成取精大业,但是女人倒霉了,为了试管生小孩,结构专业就像女人一样不得不承受试管婴儿打针、吃药、麻醉取卵的痛苦,还要面临着顺产、剖腹产的痛苦,项目的后期服务,就好比女人要给孩子换尿不湿、喂奶,就好比小孩出生后女人注定要付出更多代价,结构专业后期服务也付出更多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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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没看懂,晕了。知识短路、不足。继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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