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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公文火了:住建局红头文件却盖某科室公章,甩锅还是充大?住建局承认发文不规范……

发布于:2021-05-12 13:53:12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2 1052 [复制转发]

“奇葩公文”现身

上级单位“甩锅”,还是内设科室“充大”?
2021年4月8日洛阳住建局发了一个通知:收文单位为“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文件挂有“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红头”,但落款盖章的单位却只是该局的一个内设科室: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管理科。


这份文件有什么问题呢?为何引起如此大的争议。
问题1 :为遏制乱发文、出台“奇葩”文件等情况,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18年就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法定职责,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发文。同时表示对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奇葩”文件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对于 一文 件,洛阳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管理科科长王光陆还解释称,该通知是只是在内部工作群中发布的内部工作文件,主要对相关单位进行提醒,是履行行政机关的职责和权力,并不具备强制性。

问题2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总工赵海生介绍说,预制管桩做为地基处理或桩基础使用,具有强度高、环保、缩短工期、节约成本等特点,是一种应用成熟且广泛使用的建筑材料,预制管桩在京沪高铁、二广高速、港珠澳大桥、各大机场建设中均得到普遍使用。
赵海生表示,洛阳的地质条件,并不是某一类桩基础产品或者方案,可以一票通关、一家通吃的,诸如载体桩、管桩、CFG等各种产品和方案,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用一个未经过专家组论证、未经流程科学评定的行政命令,去限制某大类建筑部品的使用,是不科学不合理的。
“《通知》既然说‘洛阳地质、水文环境复杂’,既然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那为什么就单单针对‘预制管桩’进行了发文警示?”一名企业代表也质疑说。
通知的影响
据了解,在上述《通知》发出后,洛阳市内多个使用预制管桩的项目被迫停工,一些已经通过各级评审、执行法定程序的设计方案也被叫停。

有企业代表表示,其公司在河南多个预制管桩项目已被叫停,产品随后也被替换,造成的直接损失已高达上百万元。据透露,目前该公司停工的项目和方案,都已改用了北京一家企业的专利产品和方案作为替代方案进行后续施工。
“在没有充分论证,仅凭‘极个别项目’上的阶段问题,就将一种沿用多年的桩型类别‘一棒子打死’,这既存在‘故意排他’嫌疑,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更有违当地正在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初衷。”一位企业代表这样对记者说。
最新回应
事件曝光后,近日洛阳市住建局于在其官网发布“情况说明”。


洛阳市住建局坦承存在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内部工作制度,存在发文程序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洛阳市住建局解释称,确向相关企业发出预警提醒,要求勘察设计文件要符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但“并未禁止和限制预制管桩相关产品”。

不过,对于洛阳市住建局这一“情况说明”,有预制管桩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洛阳当地多个预制管桩类项目仍处于停滞状态,行业受冲击极大,并未见实际改善,“当地优化营商环境之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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