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商易宝社区 \ 招标投标 \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写错?近230名评标专家违规被通报,最高被判11年!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写错?近230名评标专家违规被通报,最高被判11年!

发布于:2020-12-25 14:02:25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0 94 [复制转发]


近日,重庆市渝北区发展改革委对江*等5名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原因是上述专家 在评标报告中将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写错了。



处理决定书显示:上月,金石小学新建工程在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专家江*、董*慧、周*、张*星、王*其在评标过程中未认真核对投标人名称,致使评标报告中将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业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误写为“兴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导致该项目复核纠正 ,中标结果公示信息延迟发布,进一步造成 中标通知书延迟签发 ,影响此次 招投 标活动正常进行。


经过调查认定的事实,渝北区发展改革委对5名专家的不良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每人各记1分,记分时间为12个月。




2020年,在四川、河南、湖南、重庆等多个省市,评标专家违规成了“重灾区”, 有近230名评标专家被通报,其中16名专家被判刑,四川有一名专家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这些专家的违规行为包括如下七个方面:


(一) 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招标文件规定评分

(二) 应回避而未主动回避

(三)未完成正常评标工作早退

(四)评标工作出现明显错误

(五)所评项目经复评改变中标结果

(六)将项目报价分计算错误,导致结果错误

(七)收受贿赂,打高分

具体详情如下


01
重庆


12月22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报了127位评标专家不良行为:

  • 据了解,其中14位评标专家因“明知应当回避而不主动提出回避”“请他人代替自己评标”“代替他人评标”“试图私下接触评标专家,准备传递特定投标人的监理大纲信息”“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将评标委员会成员信息泄露给他人”“评标过程中收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好处”“谋求特定单位中标”“被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判决犯串通投标罪”等不良行为被 记12分并调整出专家库,其专家证同时作废,不得再申请进入市综合评标专家库。


  • 另外的113位评标专家因“在出具评标报告时未仔细核查及签字确认”“迟到30分钟以上”“同意参加评标后未到场评标”“撰写评标报告失误”“汇总得分时计算错误”“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评标报告内容与评标底稿资料记录不一致”“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评标工作存在疏忽大意”“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主动告知监管部门,应回避而未回避,存在过失性行为,导致该项目进行重新评审” 不良行为被记分。


具体网址: https://www.cqggzy.com/031/second-page.html



02
四川


2020年9月29日,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通报: 

  • 19位评标专家 被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其中 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最低为八个月,最长为十一年。

  • 7 位 评标专家被禁止在 六个月内 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


2020年10月26日,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通报:

  • 4位评标专家被禁止在 六个月 内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


具体网址:https://www.sczjk.com



03
河南


2020年11月26日,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周*庄违规行为处理的通报。

  • 周*庄主动泄露评标所在地的行为属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二十七条明令禁止的“在评标结果确定之前,泄露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项目”情形。唐河县林业局决定对周*庄做出暂停评标资格一年的处罚。经研究,给予周*庄暂停1年评标资格,暂停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2021年11月25日。


2020年11月17日,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对5名评标专家进行公开通报。

  • 5人接受请托人高额好处费,相互串通,瓜分标段,共同给请托人委托公司打高分,违规操纵评标结果,该项目共七个标段,前五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均是被5人共同操纵产生,性质极其恶劣。


  • 经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5人均触犯刑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缓期一年到二年不等。


具体网址:http://www.hnzhpbzjk.gov.cn

 


04湖南



2020年9月以来,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共通报8批评标专家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共涉及评标专家40人。其中:

  • 2人被解聘

  • 3人被取消评标资格

  • 4人暂停评标一年

  • 31人被通报批评


2020年12月11日,株洲市住建局对12名评标专家进行通报,其中:

  • 3人被解聘

  • 9人被通报批评


2020年11月24日,衡阳市住建局对9名评标专家进行了通报,其中:

  • 1人被解聘

  • 2人暂停评标资格1年

  • 6人被通报批评


网址:

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xwgg/ggtz/

 

网址:

http://searching.hunan.gov.cn/hunan/973110000/news

网址:

https://www.hengyang.gov.cn/zjw/xxgk/gzdt/tzgg/index.html



小编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专家最终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评标专家为何屡屡违规?最根本的原因是部分评审专家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淡薄,经不住利益诱惑。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对评标专家的使用和管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


? 加强评标专家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考试管理。 提高评标专家整体素质。建立评标违规行为的通报机制。严格考核,确保评标专家队伍的风清气正。


? 对评标专家实行一标一考核,加强信用等级管理。 对专业水平高、评标质量好的评标专家,提高信用等级,并规定重点项目评标专家抽取的等级要求,切实提高评标工作的总体质量。


? 细化采购文件,评标指标量化,减小评审专家随意性。 在采购文件制作中通过细化评标因素,减少歧义和误差,引导评标专家明确评审方向,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采购需求中各类指标尽可能量化,产品质量好坏,服务是否达标,不能由专家凭感觉来定,而用产品技术参数或服务业绩来评价,从而减少评标专家在评审过程中的随意性。


? 推进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应用。 加快推进电子化评标、实现评标全程电子化,切实通过计算机技术固化评标程序、规范评委评审、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


? 评标自动预警。 运用计算机技术自动对专家评分的客观分不一致、主观分偏差过大等风险点自动预警,及时发现评标工作的异常情况。


? 推行评定分离。  “评定分离”这一模式主要还在于解决长期以来招投标活动中由于评标委员会“权大于责”引发的种种问题。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定分离制度的调研和思考》一文中,作者在实地调研后对该制度成效的分析中指出:“评标专家的围标串标行为得到一定遏制。”



评论帖子
评论即可得
+1经验值
+1土木币

请先 登录,再参与讨论!

招标投标

返回版块

125.93 万条内容 · 255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国家发改委明确:除勘察、设计、监理外,涉及工程的其他中介服务不属于法定招标范围

收录于话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牵头部门: 为加强政策指导,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以下简称“843号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选择删除原因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