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目录
项目全过程跟踪控制审计
第一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第二部分 服务宗旨
第三部分 服务模式
第四部分 审计工作原则
第五部分 审计方法与操作要点
第六部分 跟踪审计工作内容
(一)建设前期审计
(二)、施工阶段
(三)、竣工结算的审核
第七部分 审计风险、重点和难点分析
(一)审计风险分析
(二)审计重点分析
1、概(预)算编制情况。
2、合同签订情况。
3、合同履行情况。
4、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5、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6、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7、工程投资控制情况。
8、设计变更控制情况。
9、材料、设备采购情况。
10、索赔事件和基础数据的调查和掌握。
12、竣工结算确定情况。
13、建设后期,跟踪审计重点。
(三)审计难点及应对措施
1.违法违规分包和转包把握证据、独立取证较难。
2.主材质量抽查手段不足。
3.基础处理和材料设备等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大。
4.较大、重大变更方案经济比对是节约投资的重点和难点。
5.重大索赔事件责任划分、理赔费用计算是一大难点。
第八部分 跟踪审计项目实施保证措施
(一)、组织保证措施:
(二)、造价控制措施:
第九部分 审计成果报备制度
1、定期沟通制度
2、审计底稿定期备案制度
3、审计信息发布制度
4、分阶段审计报告制度
第十部分 工作纪律
第十一部分 对本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建议
附件1:全过程造价控制及跟踪审计项目人员表
附件2:跟踪审计项目常用表格
1设计图纸咨询意见
2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限额设计分配表
3工程设计概算审查表
4工程施工预算审查表
5招标文件审查意见
6投标报价审查表
7合同审查意见
8隐蔽工程跟踪审核记录表
9工程项目进度款支付建议表
10建设项目工程成本控制表
11选材定价申请表
12材料(设备)价格签认单
13费用索赔申请表
14索赔费用审批表
15设计变更审批表
16设计变更通知单
17工程变更申请表
18工程变更造价报审核定表
19签证报审核定表
20变更综合单价分析表
21综合单(合)价呈批审核单
22建设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咨询意见
23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建议书
24建设工程事前控制咨询意见
25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交接单
26重大事项联席会议纪要
27咨询成果效益确认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6.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7.中价协(2002)第015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8.会计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
9 .《海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规定》( [2000]133 号令)及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1.以“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和科学性”为原则,及时贯彻和执行国家对建设工程审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约定和本公司有关审核方面的规章制度,依法维护建设单位和各参与实施单位的利益。
2.加强对工程投资的计划管理和使用监,及时防弊纠错,避免超计划、超规模,促进和提高建设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和真实体现。
3.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内部的控制及有关管理制度落实,跟踪、检查和记录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发现并建议业主纠正实施过程出现的偏差,及时监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的纠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尽可能避免投资失误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4.监督参与项目建设各主体单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办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促进项目建设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5.从源头上预防不正之风,预防腐败和治理腐败,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国家投资效益等都会发挥积极作用。
6.制定跟踪审计方案,对跟踪审计的职责做合理的定位 做到监督不缺位,到位不越位,监督与服务并重,重点保证工程造价的真实合理。
第三部分 服务模式
1.不介入建设或代建单位原定审批程序,不增加一道审计审批关口。
2.热情服务,积极配合施工进度和施工程序履行。
3.分清轻重缓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4.直面问题,深入研究,抓住重大问题不放过。
5.审计工作做到独立不分家,参与不越权,多沟通、勤汇报。
一)审计方法
具体审计方法采用查阅资料、复核计算、专家咨询、现场取证、会议座谈、信息披露和经验总结等方法。
二)操作要点
1.参加监理例会,全程参加监理单位主持的例会,与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部门联动协调,随时提示审计程序的合规要求,审核计价的合理报审等事宜。
2.参加内部审计会议及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及不定期(重要及临时事宜)举行内部审计会议,沟通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计划下一步审计工作并开展实施,有效组织审计工作的执行。
3.实时跟踪现场,做好重要事项的查勘、取证、见证工作,审计组派代表常驻现场,进行日常查勘、见证施工进度及监理工作程序,对于重要事项,审计组参与会议、检验等事宜。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取证工作,见证事项真实性,为审计工作进行奠定基础。
4.独立进行市场考察,参加设备、材料采购统一市场考察,履行设备、材料的询价釆购参考职能,坚持独立考察市场,同时参加建设单位主管部门集体讨论,确定设备、材料采购的统一市场考察,了解建材市场真实销售状态,完成审核谈判委托工作,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确认采购价格做出决策参考。
5.编制审计日记,审计组坚持全程编写审计日记,记录程序及实质问题,为审计工作保存第一手资料,验证审计工作过程。
6.编制审计底稿,随项目实施进行,审计组对于涉及造价控制的招标、合同等文件管理,价款审核的费用内容、费用分配、计价性质,以及市场询价状况等方面,采集对造价有影响的相关事项,编制审计底稿,记载其产生、解决和效果等内容,为审计工作总结经验。
7.编写过程简报及总结, 照月份及施工阶段,审计组编写工程简报和总结资料,及时与各方进行沟通汇报,使审计工作及时为项目管理和实施服务,以及提示风险,进行价款控制监督。同时,接受各相关部门的对等审查监督,做到依法审计。
8.非书面咨询服务, 合建设项目实施的时间及地点特征,随时为各方提出口头性或纪要性咨询意见,提供即时的造价咨询服务。
1.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该合同的法定权力和行为能力,是否接受委托以及委托代理的事项、权限等。
2.审查合同的内容及所确定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有无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3.审查合同价款与招投标确定的工作内容和价款是否一致,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和程序是否完整,工程变更条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程序是否合理,确定材料价格的条款内容是否表述清楚,定价原则是否合理。
4.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是否完整,付款办法及支付时间是否合理,对不合理的付款提出改进意见。
5.审查索赔条款内容是否完整,索赔时间及程序是否与有关规定相符。
工程结算方式是否与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方式是否一致。
6.审查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一致,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变更增加超过 XX万元,由施工单位报审,经监理单位及甲方现场代表初审、审计项目组审核、工程管理部门召集会议协商后确认。
工作流 程
1) 屋面工程,指屋面基层处理、防水、保温隔热做法是否符合规范,与所采用的图集是否相符。
2) 装饰工程,主要跟踪其基层做法是否与图集、定额项目一致,实际消耗量如何。
3) 安装工程,安装工程线路、管道所用材质、规格及敷设方式,是否与图纸、图集要求相符。
1) 地基验槽记录,主要核查基槽的几何尺寸、土质类别、老墙脚开挖、排水类型(结构排水、地表排水、雨季排水)、运距及发现文物、古墓和各种引起索赔的书面证明材料。
2) 基础结构验收,主要核查砼垫层、砼基础、砖基础以及回填土的实际尺寸。正负零标高的确定和回填土的运距。
3) 中间结构验收,主要核查构件的运距、屋面防水做法、隔热材料的厚度以及墙砌体使用材料,依据设计图、变更图及变更洽商进行逐项逐层核对。
4) 工程竣工验收,主要核查设计变更、实际工期、材料认证及有关索赔的书面证明资料。隐蔽工程跟踪审核要做好记录。
材料价款一般占到工程造价的70%左右,材料价格的控制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其控制的内容和重点如下:
1)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参考品牌的材料,根据到场材料情况及时作好记录,对与招标文件中参考品牌档次相符的材料予以确定,对档次不符的材料,按合同有关条款调整。
工作流程 。
2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暂估材料、设备,将按招标的方式确定,在甲方的监督下,由材料供应商与乙方签订材料、设备供销合同(乙方必须迅速与供应商签订供销合同,并迅速组织材料进场。乙方未签合同所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暂估材料、设备见招标文件中暂估材料、设备清单。
3)在实际施工中,对进场的大宗材料及设备、装饰材料,根据其使用的厂家、规格、品种,审计项目组认为有必要可会同工程管理部门现场人员一起作好记录及采样。
4)审计项目组认为有必要可直接对乙供的材料作出市场调查,了解市场上同厂家、同品质的材料价格,并认真去作好询价及报价记录,留下相关厂家的联系方式。
1) 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一般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出,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变更都要认真审查变更原因,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具体工作内容及重点如下:
2) 在施工过程中,对出现的工程变更,及时做好文字记录,收集相关变更资料,作为造价控制的依据。
3)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应严格审查,防止施工单位利用变更增加工程造价,减少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区分施工方提出的变更是技术变更,还是经济变更,对其提出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的变更予以确认。
4) 对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进行调查、分析,如果属于设计粗糙、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建议向设计单位提出索赔。
5) 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并对不同变更方案进行测算、比选,将比选结果提供给校领导作决策参考。
6) 对已确认的工程变更,凡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含审计项目组)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
7) 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如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含审计项目组)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包人(含审计项目组)与承包人双方协商确定。
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后,对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本项目暂定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另一个关键。
1) 暂定金额为完成该项工程的全部分包价款(含分包取费)。投标人为配合分包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含税金),在投标报价的总包服务费中予以计取并一次包死。施工中在进行暂定金额项目分包招标时,总承包方除了收取为分包方代扣代缴税金外,不得再计取任何费用。
2) 暂定金额部分为据实结算应与原报价原则一致,避免同一工程出现两种不同原则或计价方式。
3) 暂定金额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且应落实招标的组织工作。
1) 根据现场实物进度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办法,审核工程进度款,并对进度付款提出参考建议,严格控制进度款的支付,杜绝超付进度款的事件发生。
2) 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提醒业主按期支付,避免因付款而引起索赔。
跟踪审计过程中密切注意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分析由此引起的对工期及工程造价的影响,并向业主工程管理部门汇报。
1) 对地质条件的变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未按合同履行等都是引发索赔事件的原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重点跟踪,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门提醒预防可能发生的索赔事件。
根据索赔的情况,查阅跟踪日记,施工记录,往来文件,会议记录,现场照片等索赔证据。按委托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索赔事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以科学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独立、诚信、公正、公开、求是”,维护建设和施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a) 明确咨询标的、目的及相关事项,接收相关资料;
b) 委派项目负责人,配置业务专业人员;
c) 收集并审阅资料、踏勘现场、了解情况;
d) 制定咨询实施方案并报相关部门核准;
e) 召开咨询审核前的协商会议;
f) 开展工程造价的各项计量,形成咨询初步意见;
g) 将咨询初步意见向有关各方征询并形成会议纪要;
h) 经公司三级审核后,形成咨询初步成果;
i) 召开咨询成果的定案会议,达成共识后会签;
j) 如被审单位有异议,必须在接到咨询初步成果15日内提书面意见,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已被认可;
k) 对被审单位的书面意见,项目负责人报公司专业技术委会进行再审议,对合理意见应采纳,作适当的修订、调整,形成决定性意见;
l) 项目负责人起草成果文件,报技术负责人签批;
m) 完成资料交接整理立卷归档;
n) 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
a) 咨询成果的信息化处理。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应按以下约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
审查时间 |
|
1 |
500万元以下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
2 |
500万元-2000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
3 |
2000万元-5000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
4 |
5000万元以上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 30 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 60 天内审查完成。
a) 审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是否建立了项目业务岗位责任制。是否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确保了办理工程项目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b) 审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是否对工程项目相关业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控制制度,是否明确了审批入授权方式、权限、程序和责任以及控制措施,是否规定了经办人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c) 审查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是否制定了工程项目业务操作流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如“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制度”、“工程材料询价、比价制度”、“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档案责任制度”、“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得到有效控制。
1) 认真计算工程量,检查送审结算书的工程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
2) 对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要进行实地测量计算工程量;
3) 检查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
4) 核实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